《余杭区五常街道等2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19年度调节实施方案》已经浙江省人民政府批准同意。现根据有关规定,就上述方案的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1)规划调整位置:余杭区五常街道和闲林街道2个街道(镇)。
2)规划调整的必要性:五常水乡是较为罕见的城市次生湿地,随着城市的发展,历史的变迁,目前西溪湿地仅余西溪国家湿地公园、五常湿地与和睦湿地几个为数不多的残存湿地斑块,面积已大大减少。目前五常水乡干地化、农田化严重,生态破坏比较严重,亟待保护与修复。
3)规划调整内容:项目区用地总面积55.2808公顷,其中农用地35.0632公顷(耕地16.8155公顷)、建设用地19.7677公顷、未利用地0.4499公顷。该规划年度调节实施方案需调整规划面积10.0229公顷,其中一般农田7.1324公顷,其他用地2.8905公顷。拟将余杭区五常街道、闲林街道允许建设区内4.6100公顷一般农田和1.7727公顷其他用地实施为6.3827公顷规划新增城镇用地,实施后建设用地管制分区保持不变;拟将闲林街道有条件建设区内2.5224公顷一般农田和1.1178公顷其他用地实施为3.6402公顷规划新增城镇用地,实施后纳入允许建设区。
4)批准机关:浙江省人民政府
5)批准文号:浙政土审规[2019]330110020号
6)批准日期:2019年12月18日
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等2个街道(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06-2020年)(2014调整完善版)2019年度调节实施方案 ——批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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