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我区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配置水资源,增强取用水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第四十四条、《浙江省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将下列取水许可证注销予以公告。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如有取水,视为无证取水。
取水单位 | 取水量 (万m3/a) | 取水地点 | 取水用途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 | 注销原因 |
杭州力澳商品混泥土有限公司 | 3.6 | 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区闲林街道和睦港 | 工业用水 | D330110S2021-0006 | 2021年12月31日至2026年12月31日 | 企业因拆迁关停,依法申请注销 |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