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做好2022年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余卫健〔2022〕17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余卫健〔2023〕20号)文件。相关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1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071/2023-157602 | 文件编号 | |
责任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卫生健康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23-12-11 10:5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做好2022年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余卫健〔2022〕17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余卫健〔2023〕20号)文件。相关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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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071/2023-157602
发布机构
区卫生健康局
发布日期
2023-12-11
关于废止部分文件的通知
2023-12-11 10:57
183
根据《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浙江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商务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措施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废止《关于做好2022年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余卫健〔2022〕17号)和《关于做好2023年余杭区行政事业单位人员体检工作的通知》(余卫健〔2023〕20号)文件。相关文件自2024年1月1日起停止执行。特此公告。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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