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我区水利工程招投标活动和市场交易秩序,保障我区水利建筑业的健康持续发展,根据《杭州市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杭政函〔2019〕27号)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区水利建设市场的实际情况,经评估、论证,对余杭区水利工程限价幅度范围政府指导指数予以公布,现向社会公众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为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于征求意见期内通过以下渠道发送:
1.电子邮件方式:734743255@qq.com;
2.邮寄方式:邮寄地址为杭州市余杭区瓶窑镇羊城路566号,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李博,邮编311115;
3.电话联系方式:联系人李博,电话0571-88551096。
附件:20220615关于公布余杭区水利建设工程限价幅度范围政府指导指数的通知.wps
杭州市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2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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