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构建规范有序招标投标市场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24〕17号)、《浙江省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评定分离”操作指引(试行)》(浙发改公管〔2023〕2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现将《余杭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2024年9月10至2024年9月12日),如有意见建议,请于公示期内反馈至余杭区林业水利局(水利工程建设总站),逾期视为无意见。
余杭区水利工程项目“评定分离”改革试点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wps
联系人:陈志鹏
联系方式:0571-88553520
地址:余杭区瓶窑镇羊城路566号
邮编:311115
余杭区林业水利局
2024年9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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