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20326号、余房权证仓移字第15392502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3年5月26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