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 首页 |
|
机构全称 |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机构简称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
机构职能 |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交办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在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发展大局、生态环境、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设等,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加强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
机构地址 |
五常街道西坝路49号友谊综合楼4号楼
|
邮编 |
310023
|
联系方式 |
0571-89391890
|
监督电话 |
0571-88729201
|
传真 |
0571-89392138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 夏令时(9:00-12:30,14:00-17:30);冬令时(9:00-12:30,13:30-17:00)
|
邮箱地址 |
qsfj@yuhang.gov.cn
|
网站地址 |
www.yuhang.gov.cn
|
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全称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
机构职能
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负责区政府行政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合同的合法性审核。负责区政府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负责省人大常委会、省政府、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交办的立法草案征求意见的办理工作。负责区政府法律顾问工作。
(三)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在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四)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研究规范政府行为的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规范性文件实施中的普遍性问题,提出政策建议。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赔偿工作。负责有关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国家赔偿案件的办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人民调解工作,指导推进司法所建设,会同相关部门做好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
(六)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
(七)负责行政执法监督检查,监督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推进行政执法监督规范化建设。
(八)负责拟订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九)规划、协调、指导全区法治人才队伍建设相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和基层党建。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一)职能转变。切实加强全面依法治区的统筹协调、指导推进、督促落实、政策研究等工作,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科学决策、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为推进全面依法治区提供坚强法治保障。坚持以“数字化”改革为牵引,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深化行政执法体制和行政复议体制改革,深化司法行政体制改革,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围绕发展大局、生态环境、改善民生、政府自身建设等,完善决策机制,规范行政决策。加强行政执法的指导、协调和监督,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发展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业,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加快建设覆盖城乡、便民高效、均等普惠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全面建设大普法工作格局,创新调解制度机制,推动开展多层次多形式多领域的法治创建活动和依法治理。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筑牢公共安全风险防控底线。完善司法行政保障制度机制,加强基层司法所建设。
机构地址
邮编
联系方式
监督电话
办公时间
邮箱地址
网站地址
陈 宏
葛连军
陈战峰
陈佳颖
蒋国方
方英武
梅彩菊
陈利明
王文贤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综合协调局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综合性文件、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的起草工作;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督办工作;承办局机关文电、重要会务、信息、政务公开、机要、保密、档案、信访、统计、新闻宣传、工作调研、对外交流、公务接待、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工作;负责局财务、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等工作;指导本系统信息化建设。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承担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日常工作。负责本系统创先争优、立功创模和领导干部政治理论教育工作。负责局机关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等工作;指导工会、共青团、妇联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研究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建设法治政府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督察及评议考核工作。负责区政府和本局重大执法决定的法制审核和备案。负责区级各部门、各镇(街)行政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工作。协调区政府各部门在实施行政规范性文件中的有关争议和问题。承担执法主体认定与备案、区政府信息公开监督、执法主体与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等工作。承担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指导管理、组织实施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对全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刑罚执行、管理教育和帮扶工作。承办社区矫正调查评估委托案件。组织社会力量和志愿者参与社区矫正工作。承担区社区矫正工作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和管理全区刑满释放人员帮教安置工作,承担区安置帮教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承办区政府和本局的行政复议案件。承办以区政府为赔偿义务机关的国家赔偿案件。调查、研究全区行政赔偿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并提出意见和建议。组织起草行政复议工作的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协调全区行政复议案件的立案调解工作。对全区行政复议案件进行立案登记、报表统计、文书送达和案件归档。负责行政复议的来信来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牵头承办区政府的行政应议和行政应诉案件,承办本局的行政应议和行政应诉案件,落实相应的登记、统计、分析等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行政应诉工作。协调区政府的行政诉讼案件诉前调解工作。组织起草行政应诉工作的配套制度及有关规范性文件。推进、协调全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区政府和本局法律顾问和其他专项法律事务。承办区政府和本局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指导区级各部门和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指导全区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拟订全区法治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全区各级各部门落实普法责任制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推动全民普法。指导全区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全区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工作。指导全区各行业依法治理工作。承担区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指导、管理全区人民调解工作,负责全区各级人民调解组织建设。指导行政调解、行业性专业性调解工作。指导基层司法所建设工作。会同相关部门选任和管理人民陪审员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规划和推进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和平台建设工作。负责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全区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指导监督全区律师工作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助上级相关协会抓好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的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组织实施律师开展“一村一社区”法律顾问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法律顾问工作。推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行业党建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辖区内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辖区内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辖区内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辖区内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辖区内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辖区内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辖区内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街道办事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辖区内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辖区内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辖区内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辖区内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
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辖区内相关司法行政管理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规范性文件、合同的合法性审核、备案工作;负责镇人民政府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调解、法律顾问等工作;参与基层治理等其他依法行政工作。
公开电话
科室负责人
科室地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