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余杭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杭州市余杭区乡村振兴局) |
机构简称 |
区农业农村局(区农业行政执法队、区乡村振兴局) |
机构职能 |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并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全区安全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 (七)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病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十四)拟定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做好全区联乡结村、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
机构地址 |
杭州市余杭区文一西路1500号4号楼13-16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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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编 |
311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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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 |
0571-8951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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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电话 |
0571-895174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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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71-89517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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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夏令时(上午9:00-12:30,下午14:00-17:30);冬令时(上午9:00-12:30,下午13:3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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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地址 |
nyj@yuh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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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站地址 |
http://www.yuhan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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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机构全称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杭州市余杭区农业行政执法队、杭州市余杭区乡村振兴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三农”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组织拟订“三农”工作的中长期规划、重大政策,并监督实施。牵头组织并负责农业综合执法。参与涉农的金融保险等政策制定。
(二)统筹推动发展全区农村社会事业、农村公共服务、农村文化、农村基础设施和乡村治理。组织实施“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牵头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提升。参与农村精神文明和优秀农耕文化建设。
(三)拟订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和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及配套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负责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发展和集体资产管理工作,管理、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
(四)负责高效生态农业产业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和农家乐发展工作。培育、保护农业品牌,指导农产品营销管理工作和农业国际国内展示展销活动。发布农业农村经济信息,监测分析农业农村经济运行。负责农业统计和农业农村信息化工作。
(五)负责种植业、畜牧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等农产品生产。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负责渔政渔港监督管理。负责农业机械、农药使用和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负责农家乐安全管理工作,指导休闲观光农业安全管理工作,指导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农业农村领域生态环境保护要求,配合做好农业生态环境污染的调查处理工作。
(六)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追溯。参与制定农产品质量安全地方标准并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划定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指导全区安全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
(七)负责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耕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地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负责管理外来物种。
(八)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组织农业生产资料市场体系建设,参与拟订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地方标准并监督实施。依法开展农业行政许可及其监督管理。组织兽医医政、兽药药政工作,负责执业兽医和畜禽屠宰行业管理。开展兽医器械和有关肥料的监督管理。
(九)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治工作。指导动植物防疫检疫体系建设,组织、监督动植物防疫检疫工作,监测动植物疫情病情并组织扑灭。
(十)负责农业投资管理。提出农业投融资体制机制改革、区投资安排的农业投资项目建设规划、农业投资规模和方向、扶持农业农村发展财政项目的建议。按权限审批农业投资项目、负责农业投资项目资金安排和监督管理。
(十一)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和农业技术推广队伍体系建设。指导农业产业技术体系和农技推广体系建设,组织开展农业领域应用技术研究、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和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按分工负责农业野生植物保护工作。
(十二)指导农业农村人才工作。拟订农业农村人才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农业教育和农业职业技能开发,组织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人才培养和农村实用人才培训工作。
(十三)组织开展农业对外合作工作。承办有关农业涉外事务,组织开展农业贸易促进和有关国际交流合作,参与有关农业对外援助项目。
(十四)拟定扶贫开发工作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做好全区联乡结村、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和政策性农业保险工作。协调督促扶贫开发工作,完成上级扶贫机构交办的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衔接重点帮扶工作。
(十五)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六)职能转变。
1.统筹实施全区乡村振兴战略,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提升农业发展质量,持续深化“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推动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
2.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和相关农业生产资料、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坚持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严防、严管、严控质量安全风险,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智慧监管体系和协同处置机制,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安心。
3.推动农业农村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纵深发展,优化农业农村政务服务体系,推动数字化转型,实现“掌上办事、掌上办公”,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加强农业投资项目的统筹整合,最大限度缩小项目审批范围,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提高支农政策效果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十七)有关职责分工
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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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洪银
胡边
何峰
郑浩
陆霞
姚贵华
施金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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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新闻宣传、电子政务、舆情应对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负责部门预决算、国有资产管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内部审计和农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承担局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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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负责处理区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区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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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指导本系统党的建设和群团工作。负责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承办工资调整、专业技术职务聘任、社会保险、人事档案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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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拟订法治农业建设、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文件。承担农业行政许可监督、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相关工作。承担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及局系统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承担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最多跑一次”改革具体工作。承担普法宣传工作。指导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和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负责指导畜牧、渔业、农机、植物防疫检疫等相关行政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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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组织开展农业农村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调查研究,提出政策建议并推动落实。提出巩固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的政策建议,指导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承担政策性农业保险的日常工作。承担区市协作等相关帮扶工作。承担农村工作指导员有关工作。牵头农民承包地改革和管理、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农业农村改革试验区有关工作。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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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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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提出农业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规划。承担农业资源管理和区划工作,指导农业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开展农业现代化评价,指导现代农业园区规划及建设。负责农业项目牵头管理及农业招商工作。指导粮食生产、种养殖业结构布局调整,发布农情信息。牵头组织农作物重大病虫害监测与防治工作。承担抗灾救灾相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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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组织协调乡村产业发展。起草促进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外向型农业、休闲农业、农业龙头企业、民宿和农家乐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提出农业产业化经营发展的政策建议。负责农业品牌建设、展示展销、农村电商等有关工作。组织开展农产品和农业生产资料供求、价格分析和监测预警。承担农业统计、信息服务和推动农业农村数字化转型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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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研究提出新农村建设和城乡统筹发展的有关政策意见;负责拟订全区城乡统筹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村庄整治建设项目的规划、调查、论证,提出审批建议或推荐意见,组织开展项目实施的指导、检查、验收工作;牵头开展全区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的指导、督查、考核工作;牵头协调涉农生态环保、生态农业项目、西部生态保护机制、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等工作;承担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清洁余杭”行动、统筹城乡发展和区市协作等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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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协调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负责扶持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指导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资产和财务管理。负责全区股份经济合作社管理工作;监督减轻农民负担和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牵头做好联乡结村和低收入农户奔小康工作。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农村宅基地改革和管理有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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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承担推动农业科技体制改革及相关体系建设、技术研发、成果转化和技术推广工作。负责农业农村人才管理相关工作。牵头推动农业绿色发展有关工作。指导农用地(除林地、草地)、农业生物物种资源及农产品产地的环境保护和管理。指导农村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节能减排、农业清洁生产和生态循环农业建设。牵头农业废弃物综合利用。牵头组织农作物种质资源保护和管理。指导农业教育和职业农民培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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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组织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有关工作。指导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检验检测体系和信用体系建设。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追溯、风险监测等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和农产品禁止生产区域划定工作。监督管理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指导农业投入品监督管理相关工作。指导农业植物新品种保护、外来物种管理相关工作。负责全区安全农产品认证申报工作。牵头指导协调农业行业安全生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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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提出农田建设项目需求建议。承担耕地质量管理相关工作。负责粮食功能区建设与监管。参与开展永久基本农田保护。负责设施农用地审核备案及管理相关工作。承担农业综合开发项目、农田整治项目、农田水利建设项目等管理工作。承担发展节水农业等相关工作。承担本部门河长单位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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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负责执法队日常运转,承担会务、文电、保密、档案、政务信息、宣传、行政事务、财务管理、人事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和重要文件,组织拟订执法队内部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承担执法队基层党建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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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承担行政执法程序、办案流程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工作。承担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听证、集体审议、文书制作、罚款收缴(罚没物品处置)、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及案卷建档等工作,参与重大、疑难案件的研究处理。组织实施执法案件评查、考核制度。负责农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有关工作。负责执法证管理和执法信息公开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社会宣传工作。组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工作。监督指导各区域中队农业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实施执法稽查工作。承担农业综合执法领域违法案件举报、投诉的受理和督办工作。牵头实施农业综合执法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监管”和信息化工作,统筹协调全区性综合性农业行政执法活动。依法开展植物检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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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负责余杭街道、中泰街道、闲林街道、五常街道、仓前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的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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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仁和街道、良渚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的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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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职能
负责瓶窑镇、径山镇、黄湖镇、鸬鸟镇、百丈镇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的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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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全称
科室职能
负责农副物流中心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辖区内的兽医兽药、饲料及饲料添加剂、生猪屠宰、种子(种畜禽)、化肥、农药、农机、农产品质量安全以及动物卫生监督、植物检疫、渔业等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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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室负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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