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政策出台背景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66号)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新时代“杭城工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杭人社发〔2024〕113号)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25〕3号)文件精神,制定《余杭区高技能人才奖励和资助操作指引》。
二、政策依据
(一)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66号);
(二)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新时代“杭城工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杭人社发〔2024〕113号);
(三)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25〕3号)。
三、适用对象
高技能人才奖励适用于新获得与岗位匹配的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用人单位职工。
高技能人才引进资助适用于新引进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的用人单位。
高技能人才培育资助适用于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的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
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领衔人资助适用于新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及参加由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社会服务活动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助适用于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
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资助适用于新认定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单位。
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疗休养适用于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百行百匠百赛”精英赛奖励适用于“百行百匠百赛”精英赛前三名的人员(团队)。
区级职业技能带头人奖励适用于聘为区级职业技能带头人。
“余杭工匠”一次性奖励适用于认定为“余杭工匠”的人员。
四、主要内容
《余杭区高技能人才奖励和资助操作指引》主要内容为:
高技能人才奖励:职工新获得与岗位匹配的不同等级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符合条件可获个人奖励。奖励按等级划分,从高级工的一次性2000元到首席技师3年每月4000元不等。职工向单位提交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等材料,单位审核后通过“余省心”平台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后兑现。
高技能人才引进资助:用人单位新引进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的,符合条件可给予用人单位2000元到5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资助。单位通过“余省心”平台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后兑现。
高技能人才培育资助: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根据取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数量和等级,符合条件可给予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1000元到3000元不等的一次性资助。单位通过“余省心”平台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后兑现。
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领衔人资助:对新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建室资助和最高10万元考核资助;对获评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资助。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参加社会服务活动的,给予1000元/次的专项服务资助。单位通过“余省心”平台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后兑现。
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助: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符合条件可给予资助20万。单位通过“余省心”平台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后兑现。
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资助:对新认定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单位,按照采购设施设备所需经费的50%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位通过“余省心”平台申请,经区人社局审核后兑现。
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疗休养:组织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疗休养,按每人4000元标准,每年组织一次。
“百行百匠百赛”精英赛奖励:给予“百行百匠百赛”精英赛前三名的人员(团队)一次性奖励,团体赛前三名分别给予获奖团队最高 5万元(个人不超过 8000元)至1万元(个人不超过 2000元)不等的奖励;个人赛前三名分别给予获奖个人 1万元至3000元不等的奖励。通过“余省心”平台申请,经区总工会审核后兑现。
区级职业技能带头人奖励:对聘为区级职业技能带头人给予5000元奖励。通过“余省心”平台申请,经区总工会审核后兑现。
“余杭工匠”一次性奖励:被认定为“余杭工匠”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2万元。通过“余省心”平台申请,经区总工会审核后兑现。
五、注意事项
(一)本指引自2025年9月1日(含)起施行。
(二)本指引中提到用人单位是指注册地、纳税地均在余杭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招投标入围除外);申请时符合条件的人才须仍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
(三)同一人同等级证书一个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四)本指引中提到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构注册地原则上需在杭州市范围内;
六、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解读人:沈芳明、卢宠
联系方式:0571-8939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