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省域技能型社会建设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23〕66号)的总体要求,根据中共杭州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杭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财政局《关于深化新时代“杭城工匠”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杭人社发〔2024〕113号)和杭州市余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关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意见》(余政发〔2025〕3号)文件精神,制定《余杭区高技能人才奖励和资助操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杭州市余杭区总工会

2025年7月25日

(此件公开发布)




余杭区高技能人才奖励和资助操作指引


一、高技能人才奖励

1.政策内容

用人单位职工新获得与岗位匹配的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特级技师、首席技师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符合相关条件给予个人奖励。

2.申报条件

(1)本指引施行之日(含)后发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发证当月)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的职工。

(2)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技能人才;

(3)在取得证书一年内提出有效申请;

(4)取得证书的工种须与实际从事的工作岗位相同或相近。

3.奖励标准

新评为高级工(三级)的,给予个人一次性2000元奖励;新评为技师(二级)的,给予个人一次性5000元奖励;新评为高级技师(一级)的,给予个人3年每月1000元奖励;新评为特级技师的,给予个人3年每月2000元奖励;新评为首席技师的,给予个人3年每月4000元奖励。                   

4.申请材料

(1)身份证件;

(2)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通过网上校验的无需提供);

(3)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系统自动获取);

(4)申请人余杭农村商业银行的银行卡或开通银联功能的市民卡。

5.申请流程

(1)职工在发证次月,向所在单位提交材料,用人单位审核后,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兑现。

二、高技能人才引进资助

1.政策内容

用人单位新引进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的,给予用人单位一次性资助。

2.申请条件

本指引施行之日(含)起,用人单位新引进高级工及以上技能人才,签订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我区缴纳社会保险,申领时人才须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

3.资助标准

新引进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分别按每人2000元、3000元、5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4.申请材料

(1)余杭区用人单位高技能人才引进资助申请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引进人才身份证件;

(3)引进人才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可通过网上校验的无需提供);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系统自动获取)。

5.申请流程

(1)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兑现。

三、高技能人才培育资助

1.政策内容

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根据取得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才数量,给予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一次性资助。

2.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或培训机构开展高技能人才培训,取得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申领时人才须按规定连续缴纳社会保险(含发证当月)6个月(不含补缴)及以上。

3.资助标准

取得高级工(三级)、技师(二级)、高级技师(一级)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分别按每人1000元、2000元、3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

4.申请材料

(1)余杭区用人单位(培训机构)高技能人才培育资助申请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资助人员名册(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发证名册(原件);

(4)社会保险参保证明(系统自动获取)。

5.申请流程

(1)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兑现。

四、技能大师工作室及领衔人资助

1.政策内容

对新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建室资助;对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参加由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社会服务活动的,给予专项服务资助。

2.申请对象        

我区建有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行业、企事业单位和参加由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的社会服务活动的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3.补助标准

对新认定的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给予10万元建室资助;每三年考核一次,考核优秀给予10万元资助,合格的给予5万元资助;对5年内获市级技能大师工作室的给予10万元资助。对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参加由区人力社保部门组织社会服务活动的,给予专项服务资助1000元/次。

4.申请材料

区人力社保局发布的评审结果文件、公示文件或通知文件。

5.申请流程

(1)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兑现。

五、企业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助

1.政策内容

对开展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的企业给予资助。

2.申请条件

(1)企业经人力社保部门备案;

(2)需开展备案工种等级认定并发放职业技能等级证书50人次以上。

3.资助标准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

4.申请材料

(1)余杭区用人单位技能人才自主评价资助申请表(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2)发证名册(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5.申请流程

(1)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兑现。

六、技能人才实训基地建设资助

1.政策内容

对新认定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单位给予建设资助。

2.申请对象

我区建设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单位。

3.补助标准

对新认定为技能人才实训基地的单位,按照采购设施设备所需经费的50%进行资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

4.申请材料

区人力社保局发布的评审结果文件。

5.申请流程

(1)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经区人力社保局审核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兑现。

七、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疗休养

1.政策内容

组织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疗休养。

2.活动对象

区级技能大师工作室领衔人。

3.活动标准

4000元/人,每年组织一次。

八、“百行百匠百赛 ”精英赛奖励

1.政策内容

给予“百行百匠百赛 ”精英赛前三名的人员(团队)一次性奖励。

2.申请对象

“百行百匠百赛 ”精英赛前三名。 

3.奖励标准

团体赛前三名分别给予获奖团队最高 5万元(个人不超过 8000元)、2万元(个人不超过 3000元)、1万元(个人不超过 2000元)奖励;个人赛前三名分别给予获奖个人 1万元、5000元、3000元奖励。

4.申请材料

(1)“百行百匠百赛 ”精英赛的认定结果文件;

(2)获奖选手的银行账号。 

5.申请流程

(1)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经区总工会审核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兑现。

九、区级职业技能带头人奖励

1.政策内容

对聘为区级职业技能带头人给予奖励。

2.申请对象

区级职业技能带头人。

3.补助标准

对聘为区级职业技能带头人的给予5000元奖励,每年发放2500元,共分两年发放。

4.申请材料

(1)“职业技能带头人 ”认定结果文件;

(2)本人的银行账号。

5.申请流程

(1)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经区总工会审核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兑现。

十、“余杭工匠 ”一次性奖励

1.政策内容

被认定为“余杭工匠 ”的人员给予奖励。

2.申请对象

“余杭工匠”。

3.奖励标准

被认定为“余杭工匠 ”的人员,给予一次性奖励 2万元。

4.申请材料

(1)“余杭工匠”认定结果文件; 

(2)本人的银行账号。

5.申请流程

(1)通过“余省心”企业(人才)综合服务平台提交申请;

(2)经区总工会审核后,按资金拨付流程兑现。 

十一、其他

1.以上(一)至(七)所称用人单位是指注册地、纳税地均在余杭区的各类企事业单位(招投标入围除外);

2.申请时符合条件的人才须仍在我区用人单位工作;

3.申请人属于劳务派遣人员的,社会保险必须在余杭区缴纳,并由实际用工单位进行审核申报,申报时需同时提供实际用工单位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的有效期内劳务派遣协议;

4.企业、培训机构对申报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弄虚作假,按相关规定追回资金,记入诚信档案,同一人同等级证书一个年度内只能享受一次;

5.本指引中提到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发证机构注册地原则上需在杭州市范围内;

6.本指引自2025年9月1日(含)起施行,由杭州市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杭州市余杭区总工会负责解释。

余人社〔2025〕13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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