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健全科学、民主、依法决策机制,规范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提高决策质量,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令第713号)等要求,现将《余杭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予以公布,征求公众意见。公众可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文一西路1500号8号楼1111室赵岚,请在信封上注明“征求意见反馈”字样。
2.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1031501110@qq.com。
3.《余杭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5年4月26日。
联系人:赵岚 联系电话:0571-89516173
杭州市余杭区财政局(国资办)
2025年3月26日
《余杭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doc
《余杭区农村公益事业建设财政奖补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起草说明.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