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施细则出台背景

为进一步加大植物疫情监测普查、科学防控和应急处置力度,推进植物疫情防控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植物疫情监管阻截能力,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铲除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亟需制定相关实施细则。

二、实施细则制定依据

本实施细则主要依据《植物检疫条例》、《浙江省植物检疫实施办法》、《杭州市余杭区重大植物疫情防控应急预案》(余政办〔2022〕26号)、《关于推进余杭区农业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余农发〔2022〕76号)等政策文件。

三、实施细则主要内容

(一)工作目标

本实施细则以“绿色发展”理念为引领,加大植物疫情监测普查、科学防控和应急处置力度,推进植物疫情防控机制创新,全面提升植物疫情监管阻截能力,做好加拿大一枝黄花等外来入侵物种的防控铲除工作,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植物疫情,保障我区农业生产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农业生态安全。

(二)补助内容

1.防控专项工作经费。对于我区已发生的亚洲梨火疫病、加拿大一枝黄花、扶桑绵粉蚧、甘薯茎腐病等以及突发的植物疫情的监测、普查和铲除(清除)等各项防控工作经费;亚洲梨火疫病疫情发生区相关镇街对辖区内梨园喷施亚洲梨火疫病防控药剂等防控工作经费。

2.植物疫情普查调查补助。对于具有潜在风险的红火蚁、水稻细条病、水稻象甲、番茄溃疡病等植物疫情开展普查调查进行补助,补助标准:红火蚁普查1万元、水稻细条病、稻水象甲普查1万元、其余补助项目为0.5万元,补助项目按省市布置和疫情发生发展情况,年度间有所变动。

3.植物检疫宣传月活动补助。由属地镇街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植物检疫防疫的宣传工作,通过悬挂横幅、进村入户宣传、开展现场咨询及各类媒体宣传,根据所做工作对镇街最高补助0.5万元。

4.植物疫情监测点补助。全区每年设立18个区级植物疫情监测点,对12个监测对象进行监测。根据作物种植特点和监测布局要求,经区植防指办对场地及寄主作物、整体环境布置、监测设施设备、监测制度、监测人员、监测时期与频次、监测记录本及保存等项目现场评价,拟评定优秀监测点补助1.5万元,合格的监测点补助0.5万元。

5.植物疫情防控示范区、无疫种子种苗基地补助。区级植物疫情防控示范区、无疫种子种苗基地补助1万元。

上述1-3项经费,由各镇街出具审计报告,对年度各项防控普查及宣传工作经费据实列支,并由区、镇街按1:1比例分别承担,区级最高补助8万元。4-5项经费由区财政直接补助。

四、实施细则实施时间

本实施细则自2023年5月16日开始施行,有效期3年。

五、其他说明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楼红兵

联系电话:0571-891636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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