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科、室、队、站、所、中心:
现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自7月18日起开始施行,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19年6月18日
信息索引号 | 002510127/2019-119148 | 文件编号 | 杭环余发〔2019〕36号 |
责任部门 | 区环保局 | 公开形式 | 主动公开 |
责任科室 | 区环保局 | 公开范围 | 面向社会 |
发布时间 | 2019-06-20 16:47 | 公开时限 | 长期公开 |
有效性 | 失效 | 政策解读 | 政策解读 > 其他解读 > |
统一编号 | AYHD64-2019-0001 | 意见征求与采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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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自7月18日起开始施行,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19年6月18日
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002510127/2019-119148
发布机构
区环保局
文件编号
杭环余发〔2019〕36号
发布日期
2019-06-20
统一编号
AYHD64-2019-0001
有效性
失效
关于印发《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试行)》的通知
2019-06-20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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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清单》)印发给你们,自7月18日起开始施行,请遵照执行。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19年6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