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我区营商环境,助推民营经济健康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制定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期7个工作日(2019年6月4日-2019年6月13日),在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我局提出意见建议。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临平星火南路23#
联系人:陈波 联系电话:86221587
附件: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
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
2019年6月4日
附件下载: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轻微环境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目录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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