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杭州市余杭区妇女联合会

机构职能

    

(一)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及区委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按照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二)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贡献。

(三)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四)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党政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六)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七)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各地各界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6号三楼

联系方式

     0571-86363015

政府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 机构全称

    杭州市余杭区妇女联合会
  • 机构职能

    (一)组织引导妇女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凝聚妇女。根据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及区委和上级妇联的工作部署,指导全区各级妇联组织按照章程和妇女代表大会的决议,开展妇女儿童工作。

    (二)团结动员妇女投身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生态文明建设,注重发挥妇女在社会生活和家庭生活中的独特作用,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作贡献。

    (三)教育引导妇女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精神,提高综合素质,实现全面发展;教育引导妇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华优秀文化,组织开展家庭文明创建,支持服务家庭教育,传承中华民族家庭美德,树立良好家风,推动形成家庭文明新风尚。宣传马克思主义妇女观,推动落实男女平等基本国策,营造有利于妇女全面发展的社会环境。宣传表彰优秀妇女典型,培养、推荐女性人才。

    (四)代表妇女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参与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参与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制定,参与社会治理和公共服务,推动保障妇女权益法律政策和妇女、儿童发展纲要的实施。

    (五)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倾听妇女意见,反映妇女诉求,向党政机关提出有关建议,要求并协助有关部门或单位查处侵害妇女儿童权益的行为,为受侵害的妇女儿童提供帮助。

    (六)关心妇女工作生活,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方式,建设服务阵地,发展公益事业,壮大巾帼志愿者队伍,加强妇女之家建设。联系和引导女性社会组织,加强与社会各界的协作,推动全社会为妇女儿童和家庭服务。

    (七)巩固和扩大各族各界妇女的大团结;加强同各地各界妇女、妇女组织的联谊,加深了解、增进友谊、促进合作。

    (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市妇联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地址

    五常街道五常大道166号三楼

  • 联系方式

    0571-86363015

曹海英

方琼

颜彦

金兰琴

吴菊萍

陈海瑛

  • 科室名称

    办公室
  • 科室职能

    综合协调机关日常工作;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承办机关文电、重要会务、政务信息、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保卫、行政后勤等日常工作;负责财务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指导全区做好组织宣传工作;制定妇联干部教育计划,指导、协调全区各级妇联干部的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妇女工作调研和理论研讨;及时宣传各行各业的先进女性典型;指导全区农村“双学双比”和城镇“巾帼建功”工作,为基层妇联组织开展活动做好服务和联络工作。


  • 科室地址

    五常大道166号315

  • 公开电话

    0571-86363015

  • 科室名称

    权益家儿部
  • 科室职能

    指导全区做好各类家庭创建、家庭教育、庭院整治工作;组织妇女参与新农村和生态环境建设,转变农村居民生活习惯,提升家庭成员健康文明意识;动员和组织妇女参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提高妇女文化科技素质,引导妇女岗位建功、岗位成才;调查研究妇女权益方面的新情况、新问题,反映妇女群众的呼声和要求;负责处理日常群众来信和接待群众来访,参与对重要典型信访案件的专项调研,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为受害妇女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参与有关维护妇女权益方面的政策和妇女发展规划的拟定,并进行宣传、推动和监督执行;参与有关普法工作;指导、推动各级妇联依法维护妇女权益工作;承担区“五好文明家庭”创建活动协调小组办公室、区家庭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担区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领导小组办公室、区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科室地址

    五常大道166号三楼

  • 公开电话

    0571-86363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