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构全称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机构简称

区卫生健康局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基层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携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组织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余杭特色健康服务业发展。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身心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全区控烟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负责无偿献血管理工作,落实无偿献血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指导镇(街道)开展卫生健康工作。

(十)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一)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医疗、互联网服务等信息化项目建设与应用。

(十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法制教育,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和健康余杭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化解能力建设,牵头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推进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更加注重推进高水平健康余杭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3.更加注重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健全院前急救体系,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西部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4.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在医疗健康、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提升全域医疗卫生服务智慧化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人口发展战略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改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关于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区发改局负责拟订全区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3.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接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

4.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进行监管。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和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

5.关于医疗保障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负责医疗保障相关制度实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研究提出与医疗保障相关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机构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瑞鸿大厦19-21楼

邮编

311100

联系方式

0571-89391952

监督电话

0571-89516811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半、下午1点30分至5点(冬季时间)2点至5点半(夏季时间)

邮箱地址

wjj@yuhang.gov.cn

网站地址

http://www.yuhang.gov.cn

政府信息公开

  • 基本信息
  • 领导班子
  • 内设机构
  • 机构全称

    杭州市余杭区卫生健康局

  • 机构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卫生健康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拟订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指导基层卫生健康规划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携化和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等政策措施。

    (二)牵头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落实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重大方针、政策、措施,并提出具体工作建议。组织实施县域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改革,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加强公立医院党的建设,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提出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的建议。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进余杭特色健康服务业发展。

    (三)制定并组织落实疾病预防控制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身心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的医疗卫生救援工作。

    (四)组织拟订并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负责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日常工作。

    (五)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

    (六)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爱国卫生和传染病防治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牵头全区控烟工作。

    (七)制定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机构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负责卫生健康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指导推动医疗机构、公共卫生机构质量管理和品牌培育。负责无偿献血管理工作,落实无偿献血规划和相关政策措施。

    (八)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落实计划生育政策。

    (九)指导基层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和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指导镇(街道)开展卫生健康工作。

    (十)组织制定中医药发展规划,并纳入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总体规划,负责中医药的继承、创新和中西医结合工作,统筹协调中西医发展。

    (十一)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开展重点学科建设。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负责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和引进工作。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统筹推进智慧医疗、互联网服务等信息化项目建设与应用。

    (十二)实施、指导卫生健康法制教育,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执法体系,规范依法行政行为,组织开展行政执法工作。

    (十三)负责区保健委员会确定的保健对象的医疗保健工作,负责重要会议和重大活动的医疗保障工作。

    (十四)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五)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中国和健康余杭战略,深化医疗卫生领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

    1.更加注重重大疫情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范化解能力建设,牵头疾病预防控制体系改革,推进医防融合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

    2.更加注重推进高水平健康余杭建设,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推动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人群、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

    3.更加注重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升各级医疗机构服务能力,健全院前急救体系,推动中医药高质量发展,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西部地区和生活困难群众倾斜。

    4.持续推进数字化改革在医疗健康、公共卫生领域的应用,提升全域医疗卫生服务智慧化水平。

    (十六)有关职责分工

    1.关于人口发展战略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开展人口监测预警工作,拟订生育政策,研究提出与生育相关的人口数量、素质、结构、分布方面的政策建议,促进生育政策与相关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配套衔接,参与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落实人口发展规划中的有关任务。区发改局负责研究提出全区人口发展战略,拟订人口发展规划和人口政策,研究提出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协调可持续发展,以及统筹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政策建议。

    2.关于健康服务产业发展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并实施健康服务业发展政策措施。区发改局负责拟订全区健康服务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牵头组织协调全区健康服务业发展的重大问题。

    3.关于食品安全监管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局负责食用农产品从种植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前的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区农业农村局负责动物植物疫病防控、畜禽屠宰环节、生鲜乳收购环节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食用农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生产加工企业后,由区市场监管局监督管理。两部门要建立食品安全产地准出、市场准入和追溯机制,加强协调配合和工作衔接,形成监管合力。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工作,会同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制定、调整、实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方案。区卫生健康局对通过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或者接到举报发现食品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以及接到食品安全突发事件(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向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通报,区市场监管局等部门应当组织开展进一步调查处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的卫生监督。区市场监管局通过检测发现餐具、饮具集中消毒服务单位提供不合格产品的,及时通报区卫生健康局,由区卫生健康局依法处理。

    4.关于药品医疗器械监管的有关职责分工。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组织实施国家基本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提出我区基本药物价格政策的建议。区卫生健康局负责对医疗器械使用行为进行监管。区市场监管局会同区卫生健康局建立健全药品不良反应、医疗器械不良事件的监测体系,完善相互通报机制和联合处置机制。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监管和计量器具的计量检定。

    5.关于医疗保障的有关职责分工。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负责医疗保障相关制度实施,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研究提出与医疗保障相关的政策建议。区卫生健康局、市医疗保障局余杭分局等部门在医疗、医保、医药等方面加强制度、政策衔接,建立沟通协商机制,协同推进“三医联动”改革和医疗卫生服务共同体建设,加快推进医保与医疗、医药数据互联互通,提高医疗资源使用效率和医疗保障水平。

  • 机构地址

    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瑞鸿大厦19-21楼
  • 邮编

    311100
  • 联系方式

    0571-89391952
  • 监督电话

    0571-89516811
  • 办公时间

    法定工作日:上午9点至12点半、下午1点30分至5点(冬季时间)2点至5点半(夏季时间)
  • 邮箱地址

    wjj@yuhang.gov.cn
  • 网站地址

    http://www.yuhang.gov.cn

陆永林

柴仕增

沈勇敏

范力强

房一

王海英

金国贤

  • 内设机构全称

    办公室(政策法规科、行政审批科)
  • 科室职能

    负责机关日常运转,承担文秘、信息、政务公开、信访、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后勤等工作。组织起草综合性材料、重要文件。负责人大政协建议提案、领导重要批示件督办工作。承担开展卫生健康思想文化建设和意识形态工作。组织开展卫生健康宣传、新闻和信息发布工作。牵头系统党风廉政、纪检、清廉医院建设工作。拟订卫生健康政策,组织综合性政策调研。承担卫生健康系统依法行政工作,参与法治余杭建设。承担行政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合同的合法性审查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组织指导法制理论研究和普法教育工作。承担局机关各类卫生许可、执业许可等集中行政审批项目的审批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相关工作。


  • 公开电话

    0571-89391952
  • 科室负责人

    王昵
  • 科室地址

    余杭街道瑞鸿大厦21楼
  • 内设机构全称

    组织人事科
  • 科室职能

    承担机关和所属单位的机构编制、组织人事工作。承担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工作。指导行业系统党建和群团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系统干部管理工作。承担卫生健康系统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拟订全区卫生健康人才发展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管理。负责卫生健康系统薪酬管理工作。


  • 公开电话

    0571-89516812
  • 科室负责人

    徐高强
  • 科室地址

    余杭街道瑞鸿大厦21楼
  • 内设机构全称

    事业发展与体制改革科
  • 科室职能

    组织拟订全区卫生健康发展规划和资源配置标准。牵头全区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开展卫生健康发展的政策调研。牵头推进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和医共体建设工作,开展医共体和其他公立医院医改指标评价工作。组织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负责区属医疗机构药品、耗材采购行为的日常监管。组织实施系统医疗设备、小额采购年度计划的论证和审批。负责大型医用设备配置管理工作。负责拟定系统基本建设项目计划,组织协调系统基本建设项目的规划、审批、上报与招投标及监管等工作。


  • 公开电话

    0571-89516818
  • 科室负责人

    黄翔坤
  • 科室地址

    余杭街道瑞鸿大厦20楼
  • 内设机构全称

    财务审计与绩效评价科
  • 科室职能

    拟订卫生健康经济政策、财务管理规范,指导推进公立医院经济运行机制改革。组织编制卫生健康事业经费投入规划和本系统预决算。组织对卫生健康事业经费的绩效评价。制定系统内部审计制度,指导内部审计工作,负责所属单位局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和专项审计等工作。负责卫生健康统计工作。负责系统政府采购、小额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工作。执行和指导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工作。提出医疗服务价格、药品价格、基本医疗保险费用结算等政策建议。承担局机关财务工作。

  • 公开电话

    0571-89516815
  • 科室负责人

    王浩
  • 科室地址

    余杭街道瑞鸿大厦21楼
  • 内设机构全称

    信息科
  • 科室职能

    拟订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规划,统筹协调卫生健康信息资源,牵头卫健系统信息化项目建设,全面推进数字化改革、智慧医疗、“互联网+医疗健康服务”等工作。指导所属单位信息化工作,开展业务人员技术培训与工作交流。负责卫生健康信息平台建设,做好网络与信息安全管理。

  • 公开电话

    0571-89516829
  • 科室负责人

    劳轶晶
  • 科室地址

    余杭街道瑞鸿大厦19楼
  • 内设机构全称

    医政医管科(中医管理科)
  • 科室职能

    拟订全区医疗行业管理的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推进护理、康复事业发展和院前急救以及献血管理工作。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承担医疗技术的准入管理工作。监督管理医疗安全工作。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组织实施医共体及公立医院运行监管和考核工作。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负责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报告制度有关的管理工作。完善医疗救治体系建设。负责重要会议、重大活动医疗卫生保障工作,指导并会同有关部门、镇街开展突发事件的紧急医学救援工作。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公民无偿献血规划、年度计划及有关规定。拟订并组织实施中医药(中西医结合)事业发展规划和中医药扶持政策,制定行业管理政策、标准规范并监督实施。开展中医药文化传承发展,推动中医药知识普及,指导民间中医药工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举办医疗机构,指导和监督管理非公立医疗机构健康规范发展。拟订卫生健康科技发展规划及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和伦理审查管理工作。加强学科和区域诊疗中心建设,组织实施卫生健康相关科研项目。组织开展卫生健康专业人才培养,组织开展住院医师、专科医师培训等毕业后医学教育和继续医学教育工作,参与指导医学院校教育。

  • 公开电话

    0571-89516833
  • 科室负责人

    黄建锋
  • 科室地址

    余杭街道瑞鸿大厦19楼
  • 内设机构全称

    公共卫生科
  • 科室职能

    拟订重大疾病防治规划和严重危害人民身体健康的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国家免疫规划。开展重点职业病监测、专项调查、职业危害风险评估、职业危害人群健康管理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牵头完善公共卫生应急体系建设,指导、协调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准备、监测预警、处置救援、总结评估以及其他突发事件的疾病预防控制工作。承担公共卫生、医疗卫生监督,组织查处卫生健康违法行为,督办重大医疗卫生违法案件。组织开展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传染病防治、医疗废物等监督。完善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指导规范执法行为。

  • 公开电话

    0571-89516830
  • 科室负责人

    张宝津
  • 科室地址

    余杭街道瑞鸿大厦19楼
  • 内设机构全称

    基层卫生与妇幼保健科
  • 科室职能

    拟订基层卫生和妇幼卫生健康、精神(心理)卫生相关政策、标准规范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辖区基层卫生、妇幼保健和精神卫生工作的督导、考核、评估和培训。指导妇幼卫生、出生缺陷防治、生育技术服务和婴幼儿早期发展工作。推进婴幼儿托育服务体系建设,引导托育机构规范化管理和健康发展。推进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心理卫生和精神卫生工作。推进基层医疗机构能力建设和智慧化应用水平提升。指导全区乡村医生管理工作。推进基层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组织开展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工作。

  • 公开电话

    0571-89516819
  • 科室负责人

    王金花
  • 科室地址

    余杭街道瑞鸿大厦20楼
  • 内设机构全称

    健康促进与评价科
  • 科室职能

    牵头健康中国战略全区工作的协调推进,组织制订健康余杭建设规划。拟订健康余杭、爱国卫生政策、措施,并组织协调、实施、指导、监测、评价。组织开展卫生健康教育与促进活动,承担卫生健康科学普及工作,负责实施、指导全区控烟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老龄化的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医养结合的政策、标准规范,建立和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安宁疗护等老年健康工作。承担健康余杭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 公开电话

    0571-89516823
  • 科室负责人

    王星
  • 科室地址

    余杭街道瑞鸿大厦20楼
  • 内设机构全称

    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科
  • 科室职能

    承担人口监测预警工作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的政策措施。完善生育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和完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扶助制度。

  • 公开电话

    0571-89516826
  • 科室负责人

    祝建芳
  • 科室地址

    余杭街道瑞鸿大厦2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