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 | 关于放宽公务员和社工招考年龄限制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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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次: | 十六届五次 | 
| 领衔人: | 周徐珍 | 
| 承办单位: | 区委组织部 | 
| 协办单位: | 区委社会工作部 | 
| 处理情况: | 区委组织部(主办)答复: 公务员招考年龄受到《公务员法》和相关公务员录用规定的限制,区一级招考单位难以自行调整。根据《公务员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地方各级机关公务员的录用,由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必要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可以授权设区的市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 代表相关建议我们会积极与省市组织部门进行协商。截止2025年9月,根据上级有关文件通知,常规岗位年龄要求已放宽至38岁,镇街机关优秀社区干部年龄要求放宽43周岁。 余杭区专职社区工作者招聘的相关工作,由余杭区委社会工作部、余杭区委组织部、余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关于招考年龄的限制,参考《浙江省各级机关单位2025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做法,目前我区招聘对象年龄要求为35周岁以下,部分岗位根据具体情况针对持有中级社工证的招聘对象放宽年龄限制至40周岁以下。参照现有文件规定,同时考虑入职人员养老保险的购买年限要求,不建议调整社工岗位报考年龄上限为45岁。下一步,区委社会工作部将积极配合区委组织部做好人大4号“关于放宽公务员和社工招考年龄限制的建议”建议协办答复的相关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