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促进余杭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
届次: 十六届五次
领衔人: 林殿男
承办单位: 区住建局
协办单位: 区财政局,区发改局
处理情况: 林殿男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促进余杭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收悉。建筑行业健康发展关乎我区城市建设品质和经济产业发展大局。我局高度认同建议的价值和紧迫性我局将认真研究、积极吸纳。根据《杭州市余杭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办法》关于清单式答复的要求,现答复如下: 1 强化建设活动中设计引领:建议在重点项目(特别是云城和中轴线项目上),根据项目规模不同推广设计师负责制以及设计牵头的EPC模式,积极发挥设计龙头优势,通过设计优化控制建设成本、缩短工期、提高工程效益。 关于建筑师负责制:目前杭州市范围内,主要由市建委主导开展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工作,当前全市共计19个试点项目,我区“杭州余杭运河股份经济合作社商业综合体项目”为试点之一,当前项目处于设计优化阶段。后续,我局将在市建委的统一部署下推广建筑师负责制,主动服务鼓励我区内设计为主导的项目申报建筑师负责制试点,向市建委争取将我区更多项目纳入试点范围。 关于推广EPC模式:我区早在2020年制定了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实施意见的试行文件,经过三年的试行并总结经验后于2023年又修订印发了余政办〔2023〕40号关于《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工程总承包实施意见》的文件,在我区政府投资的重点项目中大力推广EPC模式,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对于符合相应规模或技术条件的项目,我局将积极协助有意向的建设单位向区发改局、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申请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实施。 2 合理优化施工过程中支付比例:建议建设方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优化项目审计结算模式,强化过程管控,明确执行模式和细节,推动工程总承包相关政策执行不偏差。另外,建议参考浙建建〔2023〕7号文和余政办(2023)67号文的要求,按支付比例不应低于85%进行进度款支付。 我局已通过政企座谈会、建筑业协会、走访企业等形式收集了相关意见,并于2025年3月召开了政企午餐会,召集了财政、审计、法院、各平台公司及16家区内建筑企业代表商讨了审计结算相关事宜,推动了我区项目的审计结算进度。后续我局将联合区财政局、区发改局等相关部门积极研究有关文件精神、总结工作经验、分析实际情况,指导相关建设方优化完善工程总承包合同条款,规范工程价款结算,加快结算审计进度,减轻施工企业财务成本,促进我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   根据该建议对关于促进余杭区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建议“举一反三”有关举措及事例。 良渚中央商务核心区提升工程EPC总承包项目作为我区重点建设项目,其一、二期工程已于2024年11月5日顺利建成开园。在项目收尾阶段,’国创中心泛光投影等四项变更‘事项因审批流程尚未完成,导致相应工程款项暂未支付。针对承包单位反映的资金压力问题,我局高度重视,立即启动专项协调机制,主动对接区发展和改革局等相关部门,积极推动变更审批事项的办理进度。经多方协调,现已将‘国创中心泛光投影等四项变更’事项列入优先审议议程,较原定计划提前一个月进入审批程序,有效缓解了企业的资金周转压力。后续我局将联合发改、财政局等单位,进一步完善重大项目变更管理机制,优化审批流程,提升服务效能。 感谢您对我区建筑行业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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