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

为进一步推进百丈镇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工作,切实激活乡村发展引擎,聚焦解决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规范问题,着力推动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规范建设取得明显实质性进展,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二、制定依据

根据《余杭区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余农发〔2024〕153号等文件要求。

三、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百丈镇行政区域内各村的公共服务设施。

四、主要内容

《余杭区百丈镇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实施方案》共涉及4个方面,通过明确管护内容、持续规范实施步骤、完善资金政策、明确工作措施四个方面,助力实现百丈镇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规范化目标。

在明确管护内容中,突出结合实际,根据区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要求,明确我镇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范围。

在持续规范实施步骤中,围绕明确清单、组织实施、日常检查、年度考核以及资金拨付等,推动行政村持续规范实施步骤。

在完善资金政策中,突出保障资金,通过明确奖励标准、奖惩措施、资金管理等,完善资金政策,着力推动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

在明确工作措施中,紧盯长效管护工作流程,通过明确分工,落实职责;加强统筹,规范管理;健全制度,信息公开等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助力实现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规范化。

五、注意事项

1.注意办法实行以奖代补,按实拨付资金。

2.注意政策的发布日期和施行日期。

3.本办法在实施期间,如遇上级政府部门政策调整,按上级政策执行。

六、解读机关、解读人及联系方式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人民政府

解读人:楼延平

联系电话:0571-896104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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