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行政村:
为巩固提升全镇和美乡村建设成效,特制定《余杭区百丈镇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实施方案》,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杭州市余杭区百丈镇人民政府
2025年6月10日
余杭区百丈镇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全镇美丽乡村建设成果,增强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经研究,就我镇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扎实推动“千万工程”再深化再提升再出发,推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建设具有百丈辨识度的宜居宜业和美乡村,打造农业农村现代化的百丈样板。
二、工作目标
以缩小城乡公共服务差距为目标,建立管理规范、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运维体系,提高农村公共服务设施保障能力,提升农村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水平,实现和美乡村长久美。
三、实施范围
自2017年起实施过美丽乡村、未来乡村项目建设的村(村级集体经营性收入超过1000万元的村除外)纳入实施范围(具体名单每年公布)。
四、管护内容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以下简称长效管护)内容包括村内道路、景观节点、公共活动场地、公共配套设施、围墙立面、公共建筑(构筑)物、标识标牌、数字化设施、亮化设备等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
五、实施步骤
(一)明确清单。各村对照实施范围和管护内容要求,于每年12月底前明确各村管护内容清单(清单内容可根据项目实施情况每年增减)报镇政府备案。
(二)组织实施。本方案下发后,各村应编制辖区内长效管护制度并建立考核机制。长效管护工作由实施村自行组织开展,镇政府做好全程监管。
(三)日常检查。各村按照各自制定的管护制度和考核办法,对各村长效管护工作开展常态化检查并落实好问题整改。镇政府不定期组织开展抽检。
(四)年度考核。镇政府于12月组织开展年终考核并结合日常检查情况确定各村年度考核评分,按照组织宣传、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台账资料、经费保障、管护效果、群众参与、群众满意度八个方面(详见附件)并结合季度考核结果进行评分,并将考核结果与村级综合考评相挂钩。
(五)资金拨付。年度考核排名经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各村年度长效管护工作实际使用资金金额拨付区级奖励资金。
六、资金政策
(一)奖励标准。长效管护实行“以奖代补”政策,奖励额度上限为每村每年20万元。实际使用资金低于区级奖励资金上限的,按实拨付奖励资金。鼓励有条件的村安排一定量的配套资金用于长效管护工作。
(二)奖惩措施。在上述奖励标准基础上,年度考核排名第一的村加奖20%奖励资金;排名最后一名的村扣减20%奖励资金。加奖资金应用于村内各类长效管护工作。
(三)资金管理。长效管护区级奖励资金下拨到村,由镇政府和村负责落实专账管理、专款专用,严禁挪作它用。每年长效管护审计由各村负责组织开展。各村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切实加强资金的规范使用与管理。
七、工作措施
(一)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由镇政府负责牵头统筹协调、落实检查、考核汇总及资金拨付工作;镇财统办负责奖补资金的筹措、监督,为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提供资金保障;其他镇相关部门负责本部门所涉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服务、指导工作。各村负责制定本村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制度和考核办法,明确实施村的管护项目,每季度开展自评,并建立考评结果与管护队伍报酬相挂钩机制。对于村里统一委托第三方单位开展长效管护的,由各村制定相应的考核办法对第三方机构或人员进行考核,考核结果要与支付的报酬、合同履行挂钩。各实施村应编制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计划,委托相关单位或人员进行定期管理维护,并做好监督管理工作;积极宣传发动群众,鼓励引导群众自发自觉参与相关设施管护。
(二)加大投入,规范运行。坚持多方整合资金,切实加大对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建设的投入力度。各实施村应积极落实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配套资金,规范资金使用方向,细化支出范围,做到专款专用,无截留挪用。
(三)健全制度,信息公开。各实施村要结合实际,推进村级公共服务设施管护信息公开,将管护内容、管护人员及管护补助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
(四)督促检查,确保实效。镇有关部门和村要加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针对性,加强对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机制建设工作的督促、协调和指导。
本方案自2025年7月11日起实施,由百丈镇人民政府负责解释,《余杭区百丈镇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实施方案》(试行)余百政〔2020〕10号同时废止。
附件: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年终考核计分表
附件
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年终考核计分表
行政村:
序号 | 考核项目 | 分值 | 考核内容 | 评分标准 | 得分 |
1 | 组织宣传 | 5分 | 建立村级公共设施运行管护领导小组,明确人员。深入开展宣传发动,增强每个村民自觉参与的管护意识。 | 未明确村级负责人员,扣3分 | |
宣传发动不到位,扣2分 | |||||
2 | 制度建设 | 5分 | 建立长效管护、督查监管、考核奖惩和资金使用四项制度,健全制度监管组织体系,落实监管责任。设立管护资金使用科目,确保专款专用。 | 四项制度少1项,扣1分, | |
未设立专用科目,扣1分。 | |||||
3 | 队伍建设 | 4分 | 各村整体或单项委托相关单位进行管护。 | 无委托合同、协议不得分 | |
4 | 台账资料 | 6分 | 建立完善各项管护制度、管护人员花名册及责任区划分、巡查及检查考核记录、宣传教育及图片等台账资料。 | 无检查巡查记录的,扣2分 | |
无管护花名册和考核记录的,扣2分 | |||||
无宣传教育及图片等台账资的,扣2分 | |||||
5 | 经费保障 | 10分 | 行政村有无挤占挪用管护经费现象。年内有无社会资金、村集体资金及村民投工投劳投入管护。 | 存在挤占挪用管护经费的扣6分。 | |
社会资金、村集体资金未安排管护资金的,扣4分。 | |||||
6 | 管护效果 | 50分 | 村内无污水横流、无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现象。(5分) | 村内发现污水横流、乱堆乱放、乱搭乱建等的,每处扣2分。 | |
垃圾收集点(桶)干净整洁,四周无散落垃圾。 (5分) | 垃圾收集点(桶)外面发现有散落生活垃圾的每处扣2分。 | ||||
村内公厕及时清扫,有保洁制度,做到有纸无味。(5分) | 公厕保洁不及时每处扣2分,厕内有残存粪污和明显臭味的每处扣2-5分。 | ||||
村内应绿尽绿,绿化养护到位,无死株。(5分) | 村内发现裸露黄土,绿化死株,每处扣2分。 | ||||
路灯、村内健身点、公共场地、村委大楼、文化礼堂、景观节点等公共设施完备,功能正常,无损坏且周边环境整洁。20分) | 公共服务设施发现一处损坏扣3分,设施无法使用的每处扣5分, | ||||
村内整体环境整洁有序,道路、公共区域无零星垃圾。(10分) | 村内公共区域发现有明显散落垃圾的每处扣3分。 | ||||
7 | 群众参与 | 10分 | 建立群众参与机制,每月至少组织1次党员干部、群众参与义务劳动。(10分) | 每月不少于1次,少一次扣3分。 | |
8 | 群众满意 | 10分 | 村社范围内群众满意率达90%以上。 | 因环境卫生问题有群众投诉或被媒体曝光的,每次扣10分。 | |
合计 | 100分 |
关于印发《余杭区百丈镇村级公共服务设施长效管护实施方案》的通知-余百政〔2025〕24号.wp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