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执行《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余公资〔2024〕4号) 有关事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6-04 09:27


各施工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小额建设工程市场秩序,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余公资〔2024〕4号)的要求,此《办法》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请认真贯彻落实。

有关诚信分重要注意事项说明如下:

1.新老诚信分过渡期间计算规则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已完成相关节点而触发的加(扣)分,按原办法执行;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正在进行的相关节点一旦触发加(扣)分,则新办法执行。

2.请各施工企业根据每个节点的完成时间,及时在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中操作并提交,避免因错过时间而产生不必要的扣分。

3.小额监管系统中各相关流程操作增加审核环节,具体时间节点(如签署合同、项目开工、项目完工、项目竣工、项目审计等)应根据出具的报告文件如实填写,报告文件应正确上传;避免发生因填写的时间不正确或文件上传不正确被驳回导致错过对应时间点而被扣分;

4.根据《办法》规定,诚信分发布在余杭区政府门户网站,申诉时间为每月5日至20日,如对非企业原因导致的加(扣)分存在质疑的,请在申诉时间内进行申诉,避免因错过申诉时间而导致加扣分无法追回。

 

附件1:《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详见政策文件模块)

附件2:余杭区小额工程全流程电子监管系统诚信分操作使用说明(施工企业)(详见资料下载模块)

  

 

 

 

 

 

 

 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

杭州市余杭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6月3日

 

 


关于执行《关于印发余杭区小额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企业诚信评价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余公资〔2024〕4号)有关事项的通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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