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计费按《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中规定的“工程设计费付费基价最高控制标准”收费基价的89%计算收费; 2.勘察费根据《关于规范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及《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等规定,最高付费标准为《工程勘察设计收费标准》(2002年修订本)规定的40 %。 3.测绘费根据《关于余杭区政府投资项目中介服务付费限额标准的通知》(余财政〔2018〕24号)文件,附件 6“测绘工程付费基价最高控制费率标准”的100% 计取。 4.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费用根据《水利、水电、电力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工程勘察收费暂行规定》(发改价格〔2006〕1352号)文件的收费标准90%计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