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制定背景和依据
为妥善解决多年以来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范围内农户建房问题,满足农户合理建房需求,改善农民居住环境,更好保护良渚遗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土地管理条例》《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土地组织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二、适用对象
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重点保护区和一般保护区范围内申请新建、改建和扩建农村住房的农户
三、关键词解释
外迁集中建房解困:由属地镇街负责,按照“两户一联”的模式和宅基地面积125平方米/户的标准推进实施。
农民多高层公寓解困:在外迁安置农户提前书面承诺自愿永久放弃宅基地建房资格权益并由所在村村级集体经济组织确认基础上,按照小户、中户、大户标准,分别购买总建筑面积不超过160平方米、200平方米、240平方米的农民多高层公寓
自主选址建房解困:对符合政策的自主选址建房农户,由属地镇街协调落实好跨村异地建房。
四、政策问答
1.保护区住房解困方式有哪些?
答:方式有原址拆建和外迁解困两种,其中外迁解困包括外迁集中建房解困、农民多高层公寓解困和自主选址建房解困。
2.外迁集中建房财政扶持政策是怎样的?
答:对原有宅基地农户外迁补偿35万元/户,区财政补助镇街基础配套设施包干费65万元/户;新增分户不享受外迁补偿且需自行承担基础配套设施费32.5万元/户,区财政补助属地镇街基础配套设施包干费32.5万元/户。
3.农民多高层公寓解困的财政扶持政策是怎样的?
答:原有宅基地农户补偿35万元/户,新增分户不享受补偿。
4.自主选址建房解困的财政扶持政策是怎样的?
答:原有宅基地农户补偿35万元/户,新增分户不享受补偿。
5.农民多高层公寓解困购买价格是怎样的?
答:原有宅基地农户按照该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市场评估价的45%购买,具有宅基地资格权的新增分户按照该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市场评估价的55%购买(购买单价不得低于该农民多高层公寓项目综合建设成本单价)
五、注意事项
新增分户宅基地资格权认定应按照《浙江省村经济合作社组织条例》《余杭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规定,召开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社员会议或社员代表会议进行集体讨论同意,并报属地镇街审核确认。
六、解读机构
解读机构: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俞华芬
联系方式:0571-895174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