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事业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对2023年12月31日前区民政局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研究审议,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6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2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2024年7月12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宣布失效的区民政局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余杭区民政局

2024年6月12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

1

余民〔2019〕15号

关于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对象动态管理机制的实施办法

2

余民〔2019〕173号

关于农居分户门牌证办理有关事项的通知

3

余民〔2020〕82号

关于落实《杭州市临时救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4

余民〔2022〕7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养老服务电子津贴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

5

余民〔2023〕36号

关于转发《杭州市民政局 杭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杭州市居家和社区基本养老服务提升行动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

6

余民〔2023〕37号

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老人生活津贴发放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号

文件名

1

余民〔2018〕135号

关于印发《余杭区民政系统“双随机”抽查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2

余民〔2019〕16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老年人生活补贴发放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余民〔2024〕29号.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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