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健全科学、民主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和实施程序,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益,加强政府投资事中事后监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8年第16号令)和《浙江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要求,结合鸬鸟镇实际,我镇拟定了《鸬鸟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公示期间各单位与个人均可以书面、来电等形式反映。公示期自2024年3月4日至2024年3月12日止。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个人反映问题的,须签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为保证异议处理的客观、公正,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受理单位: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人民政府

地址: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鸬鸟大道1号

联系人:沈文辉

受理电话:057188503281



附件:《鸬鸟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 

关于印发鸬鸟镇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wps




杭州市余杭区鸬鸟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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