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关于规范我区宠物饲养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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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 十二届四次 |
领衔人: | 谢欣,曹华生 |
附议人: | 陈宁, 俞聪, 林勇强 |
承办单位: |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
处理情况: |
尊敬的谢欣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规范我区宠物饲养的建议》提案已交由我局办理。首先感谢您一直以来对我区文明养犬方面工作的关心。您在提案中所提及的问题和建议,对我们来说十分宝贵,在此表示衷心感谢。我们已经认真学习了提案内容,下一步将作为重要指导性意见指导我们工作。现将我局在犬类管理方面相关工作和下一步计划作简要汇报: 一、文明养犬工作推进情况 2020年5月区划调整以来,我局十分注重全区犬类管理工作。两年来,积极克服了困难矛盾,从优化完善制度规定、加大文明养犬宣传力度、建立区属收容场所、开展文明养犬规范小区创建工作等方面着手,努力从各个层面加强和落实我区文明养犬规范管理工作。主要举措如下: 1、完善制度规定。2022年12月12日,我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杭州市限制养犬规定》等法律法规,制定并出台了《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余杭区犬类管理工作>的通知》余城组办【2022】4号文件。该文件主要对相关职能部门分工、办证许可、犬只收容和无害化处置、犬类纠纷处置等四个方面进行了规范。2023年2月6日,出台《关于印发<余杭区犬只移动和出入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城组办【2023】1号文件。该通知主要从犬只收容范围和类型、收容场所设置管理条件、犬只出入库流程等方面,对余杭区犬类日常收容、领养、处置等方面进行了规范。(后附两个文件)当然,和香港、新加坡犬类管理对应的法律法规,我们还有很多地方需要精细化、可操作性的完善和提升。作为执法部门,我们也渴望有更加适应当下和未来宠物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出台,供我们依照或参照。 2、加强文明养犬宣传工作。作为犬类主管部门,我局高度重视文明养犬宣传、积极回应信访咨询。日常以视频、宣传册、调查问卷、现场办证、免费疫苗、上门宣传等形式,加大与各个小区养犬户近距离接触,进一步了解我区养犬实际底数、市民针对养犬的需求、实际存在问题或困难等方面的情况,重点对犬吠扰民、未牵狗绳、便溺不清理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教育疏导和执法查处。执法进社区一站式服务活动自2018年以来,一直在开展。就2023年度开展犬类专项整治87次,共海报/折页等资料发放910人次,进社区138次(其中进社区101次,广场活动28次,遛犬区活动9次,会展活动0次),教育劝导1513余人次,拾便器620余个、发放犬链680余根、收容犬只1135只,查处案件共13件,罚款人民币21850元(擅自养犬6起,共罚款人民币20500元;不按规定时间携犬出户4起,共罚款人民币750元;携犬出户未束犬链2起,共罚款人民币400元;养犬侵扰他人正常生活1起,罚款人民币200元;查处便溺未及时清理0件;插曲其他犬类0件),共出动人数1823人次,新办证件544件,年审980件。发放《告市民一封信》68820余份,温馨提示短信73270余条,播放犬类宣传片761场次,调解犬类纠纷3起;处理犬类信访107件。 3、开展文明养犬规范化小区创建工作。我们也致力于从小区、园区、工地等需要规范犬类管理的源头抓起。首先尝试从规范小区犬类管理着手,倡导开展文明养犬规范小区创建工作。想通过创建工作形成一个日常物业管理为主、社区辅助、综合执法法律支撑为主的犬类执法管理模式。自2022年6月起,我区开始开展文明养犬规范小区创建工作,各镇街共上报8个示范小区,经过一年督促创建,其中五常街道西溪之星公寓、良渚街道万家名城二期、仓前街道时代天元城等三个小区创建工作比较突出。2023年7月12日还专门开展全区文明养犬规范小区创建现场观摩及培训会议。将西溪之星公寓的一些好的做法进行了现场解说及观摩学习。同时在余杭区推进2023年度文明养犬规范小区创建工作。目前这批以亚运主要场馆为主的10个创建小区正在创建当中,将于2024年6月底评选出符合要求的小区,给予授牌。当然,也将对22年度进行复查。 4、统一全区犬只收容,实现闭环管理。22年12月之前,余杭区没有自己的犬只收容所,都是各镇街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理。这情况下,难免管理不统一,成效参差不齐,也存在一些管理不力的问题。22年,在市局的指导和要求下,在局党委的支持下,我们通过委托第三方收容,三我们全程参与和管理的方式,于2022年12月25日成立余杭区犬类收容所。同时根据《关于印发<余杭区犬只移动和出入库管理办法>的通知》余城组办【2023】1号文件,督促各镇街对各自辖区内流浪犬只、无主犬、弃养犬只的户外收容。该举措不仅有效减少我区流浪犬只对市民安全和城市环境的影响,还从犬只申办犬证、流浪犬只收容管理、处置、信访处理等多个环节实现完整闭环。 二、下一步计划 接下来,我局将根据两位委员的意见和建议,努力加强犬类管理,计划从以下几方面着手。 1、 进一步完善我区犬类管理制度规定。 (1)我局计划以径山镇小古城村为试点,对规范农村犬类管理试点工作。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出台农村地区文明养犬实施意见,目前该项工作正在推进中。 (2)根据杭州市城管委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当前犬类规范管理工作的实际,拟制定出台《余杭区犬类收容处置导则》,进一步明晰犬只收容处置等一系列工作流程。目前已完成初步制定工作。 (3)学习先进国家先进的管理理念和管理模式。组织学习香港、新加坡等先进国家在宠物管理方面先进的管理理念、模式。在结合我们当前国内形势,我区实际情况,进行有效的吸收和借鉴,将他们好的思维和方法应用到日常城市管理工作中去。 2、进一步深化文明养犬规范小区的创建工作。2023年度,我区以重点区域周边小区为重点,以创建文明养犬规范小区为手段,以点带面,深化创建,分批推进我区犬类管理规范化建设项目,还在推进中,已经完成初步审核、线上线下指导、实地查看等阶段,进入自检自查,提升整改后,将开展第二轮检查。该项目还会经过第二轮提升整改、自评互评、交流经验、主管单位评比等阶段。今年6月底将会给评选合格的文明养犬规范小区授牌,还会总结经验,布置2024年度的创建工作。同时计划在充分调研、总结的基础上,拟制出台城市物业小区文明养犬实施意见。 4、进一步加强对不文明养犬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在加强规章制度、规范文明养犬、加强宣传教育同时,余杭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将根据职能,依法加大对遛狗不牵绳、便溺不及时清理、不按规定时间溜犬等违法行为查处力度,积极做好文明养犬导向工作。 5、进一步加强对辖区流浪犬只的收容力度。目前余杭区犬只收容处置,只是完成了一些管理上重要的、必须的部分。我们还将根据我区犬只收容工作的实际情况,进一步深化和提升,努力将余杭区犬只收容工作做的更完善。 在此,再次感谢您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为我局在犬类管理规范化建设方面指明了努力的目标和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