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杭州余杭中桥股份经济合作社配套服务用房工程一、二监理的澄清公告

发布时间:2024-11-01 15:12

     杭州余杭中桥股份经济合作社配套服务用房工程一、二监理交易发包文件澄清内容如下:

 

 参加开标会议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应随带本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尚应随带参加开标会议的授权委托书、2024年10月的缴纳在投标人单位的个人社保证明加盖公章(请随带手机以便登录社保系统查询备查),以证明其身份。



以上澄清作为发包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响应人在响应时应对上述修改作出实质响应。

 


 

代理机构:华诚工程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发包单位:杭州余杭中桥股份经济合作社

 

   2024年11月01日

 


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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