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推动乡村人才振兴的重要指示精神,建设一支农业农村领域高水平创新型人才队伍,特制定《关于持续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
二、制定依据
主要依据《余杭区打造“和美余乡” 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余政发〔2024〕180号)等政策文件。
三、适用对象
余杭区农业人才。
四、主要内容
《关于持续推进乡村人才振兴的实施意见》包含总体要求、工作举措、保障措施3个方面内容。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健全乡村人才工作体制机制,强化人才振兴保障措施,打造一支“十名浙农英才、百名乡村头雁、千名农创客、万名‘新农人’”乡村人才队伍。
(二)工作举措:实施育“种”、育“苗”、育“树”、育“林”四育计划,引进农业领域顶尖、领军人才,持续加强农创客的培育,多渠道集聚农业领域人才;加快构建“政府主导+专门机构+多方资源+市场主体”的“新农人”教育培训体系,鼓励建设田间学校,助力开展农民培训工作;建立“十路人才”和“禹上三农‘医’点通”人才队伍分级分类评价机制,夯实农业人才领域基础人才库;深化农村职业经理人及运营团队建设,完善职业经理人聘用和退出管理机制;实施一批集成创新示范项目,建设一批创新业态孵化区,培育乡村创业创新主体。
(三)保障措施: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完善扶持乡村产业发展的政策体系,营造良好环境吸引城乡人才留在农村,选树一批现代乡村人才创新创业先进典型,努力营造全社会支持培育现代乡村人才的良好氛围。
(四)其他事项:本实施意见自2024年10月28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6年12月31日,具体由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负责解释。
五、新旧政策差异
(一)加大对农业领域顶尖、领军人才的引进激励力度,在享受其他各类补助的基础上给予额外补助。
(二)鼓励农创客带动村民共同致富,成为当地乡村共富的带头人,对落地我区的初创农创客项目开展创业评比奖励。
(三)优化职业经理人管理体系,深化农村职业经理人及运营团队建设,完善职业经理人聘用和退出管理机制。
六、关键词解释
新农人:指在乡村发展、建设、治理领域,从事科技创新推广、生产经营、电商促富、农旅发展、技能带动、规划建设、文化艺术、公共服务、运营管理、数字化建设等工作,具备新理念、新知识、新技术、新创意、新风貌等现代化特质的新型乡村人才。
七、注意事项
通过实施四“育”计划,优化农业人才全流程管理,推动专业人才服务乡村,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提供有力人才支撑。
八、解读机关和解读人
解读机关: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解读人:吴彬智
联系电话:0571-895174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