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良渚文化村滨河公园修建公共厕所的建议
届次: 十六届四次
领衔人: 胡少平
承办单位: 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处理情况: 胡少平委员: 您好!您提出的“关于良渚文化村滨河公园修建公共厕所的建议” 提案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区公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该议案情况作出如下答复:“厕所革命”专项整治行动启动以来,我区紧扣省、市政府民生实事(城乡公厕改造建设)工作专项部署和“公厕服务大提升”专项行动目标,在市区两级工作领导小组的正确领导下,纵深推进城乡公厕综合整治,取得明显成效。截至2023年10月底,余杭区已完成456座城乡公厕改造建设,实现了城乡公厕综合整治(改造建设)全覆盖。针对胡委员提出的在良渚文化村滨和公园附近“修建一座公共厕所”问题,我局与良渚街道城管部门、规资部门进行现场查勘、座谈,首先,了解到街道前年本打算实施,后因周边居民强烈反对,可能对公厕的建设位置、设计、使用频率和影响等方面存在疑虑和担忧,故导致搁置。其次,与街道规划部门对接,提出仅公园西北角处位置可作为公厕,但该公厕位置距离较远并非处于中心区,离滨和公园中心位置也有近1公里,与春漫里公厕到滨和公园杜甫桥距离相差无几。如确实有需要在公园西北角处新建公厕,距离中心较远的问题需要与居民进行公开、透明和诚实的沟通,寻求合理的解决方案。再次,其余位置公厕建设审批确实比较困难。最后,可通过公开讨论了解居民需求,确实需要新增公厕的可规划移动公厕,采取适当的措施来降低成本和方便居民使用。针对胡委员提出的“增加滨河公园的垃圾收集桶”问题,增设垃圾桶问题可能是由于垃圾桶数量不足或者位置不合理导致的。如果垃圾桶数量不足,可以考虑增加垃圾桶的数量,或者在合适的位置增设垃圾桶,使其更符合居民的需求和便利性。同时,需要确保垃圾桶的外观和标识符合城市卫生标准,并且易于清洁和维护,以避免影响周边环境。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余杭区公厕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并对我局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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