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建造骨灰存放室的建议
届次: 十六届四次
领衔人: 泮建武
附议人: 闻嘉超
承办单位: 区民政局
处理情况: 泮建武代表: 您好! 您在区第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建造骨灰存放室的建议”收悉,区民政局党委高度重视,专门指派局分管领导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予以研究,现就代表们提出的建议答复如下: 我区自上世纪七十年代末开始全面实施殡葬改革工作,近年来,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在省、市民政部门的指导下,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共同参与下,我区在推行节地生态葬法、节约殡葬用地、建设殡葬设施等方面均取得了显著成绩。截止目前,余杭区共建有经营性公墓4家、公益性墓地65处、镇街级骨灰存放室4处、村级骨灰存放室29处。随着我区经济不断发展,常住人口数也随之不断增长,现有骨灰存放设施供给不足、建设发展不平衡等问题仍然存在。且我区项目推进速度快,产生大量散坟骨灰搬迁安置,而区内大量公益性墓地存量土地不足,墓穴逐步趋于饱和,群众骨灰安置出路问题迫切需要解决。2023年初,区民政局完成了《杭州市余杭区殡葬设施布局专项规划(2021-2035)》编制工作,经区政府批准执行。该规划中对镇街级骨灰存放室布局远期规划为“镇街级骨灰存放室10个,分别位于鸬鸟镇、黄湖镇、百丈镇、径山镇、瓶窑镇、余杭街道、中泰街道、闲林街道、仁和街道、良渚街道”,规划近期建设为“筹建7个镇街级骨灰存放室,待镇街级骨灰存放室建成后,对已饱和的生态墓地和村级骨灰存放室进行封闭式管理,并逐步将其他零散型墓葬点搬迁至镇街级骨灰存放室”。同时,区民政局与区财政局重新修订了大中型公益性骨灰存放室建设的资金补助文件,提高了补助标准,为推动存放室建设提供充分的政策依据。 经了解,良渚街道为解决辖区内群众的骨灰安置,积极推进殡葬基础设施建设工作。对东莲村公墓进行了扩建,规划扩建20亩,可建墓穴5000座,一期已于2023年8月建成5亩1300座;在梦溪陵园内推进5000格位的壁葬项目,建成后能够能满足良渚街道群众骨灰安置的短期需求;对于建设镇街级骨灰存放室的工作前期也在有序推进,街道先后数次组织召开选址论证推进会,明确选址设在良渚街道安溪村公益性墓地旁,即原良渚街道五保供养中心处。该地块现已经完成选址论证报告,前置考古勘探申请已上报。由于该地块地处良渚遗址文化保护区范围,现控规高度为6米,而新修订控规实施后该片区建筑高度预计可达18米,将大幅提升地块的容积率,从而增加骨灰格容量,故街道决定该项目暂缓,待新规正式发布后推进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殡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身体健康,工作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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