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案由: | 关于出台城镇区块自建房管道燃气改造政策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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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次: | 十六届四次 |
| 领衔人: | 李春霞 |
| 承办单位: | 区住建局 |
| 协办单位: | 区财政局, |
| 处理情况: | 尊敬的李春霞代表: 首先感谢您对燃气和民生领域的关心与支持! 关于您提出的“关于出台城镇区块自建房管道燃气改造政策的建议”,我局高度重视,已联合区财政局组织相关单位进行了全面调查排摸。 一、前期开展工作 2023年10月,为深入、详细、准确了解我区农村瓶装燃气使用现状、管道燃气建设需求和各村落管道燃气建设可行性等情况,我局通过公开招标形式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了深入细致的走访调研。2023年底,在各镇街、村社及燃气企业的支持配合下,我局基本完成调研工作,并形成《余杭区燃气管道扩面建设五年实施方案(2024-2028年)(初稿)》。 二、实施计划 根据前期调研排摸情况,我局初步拟定了农村管道燃气扩面实施方案,涉及资金分摊、实施对象及计划安排还需征求各镇街及报区政府研究审议后明确。 (一)初步实施计划。考虑到余杭区山区较多,农村管道燃气建设和运维也还存在一定的困难,因此,调研方案建议,在相对集中自建房区块,结合老百姓需求,分五年计划(2024年-2028年),对集镇范围内、无拆迁计划、实施条件较好的集中农民建房区块实施管道燃气扩面建设。五年内,将离市政燃气管道2KM范围内有条件的村庄(自然村)完成管道燃气扩面建设。其中,瓶窑镇华兴社区未开通区块基本可纳入第一批实施对象。 (二)初步资金估算。2024年,初步建议将26个农居点或自然村,共3135户居民列入实施对象,预计投资约0.7亿元;2025-2026年,建议将228个农居点或自然村,15607户农村居民列入实施对象,预计投资约3.7亿元;2027年-2028年,建议将247个农居点或自然村,14575户农村居民列入实施对象,预计投资约4.6亿元。(山区农村暂按每户2.5-3.5万元预估,平原农村暂按每户0.8-1.3万元预估。)——五年实施方案共需投资约9亿元,其中,港华燃气投资建设中压主干管约0.36亿元;进村中压支线投资1.53亿元;庭院及户内燃气管道投资7.16亿元。 (三)户均投资及资金分摊。今年3月,区财政局组织区住建局、港华燃气对农村管道燃气扩面建设户均承担资金进行了研究讨论,并抽取部分项目对管道燃气建设成本进行了测算,其中西部山区建设成本约2.2万元/户,瓶窑等平原地区建设成本约1万元/户。区财政、属地镇街、用户及燃气企业资金分摊方案待进一步研究,具体由区财政局补充汇报。 三、下一步工作安排 为进一步加快我区农村管道燃气扩面建设,下一步,我局将联合区财政局对农村管道燃气扩面投资进一步梳理,涉及资金分摊问题与港华燃气进一步磋商。基本明确资金分摊方案后,我局将牵头组织各镇街对分期实施计划进一步对接,征求各镇街意见。五年实施计划基本形成一致意见后,对项目投资进行资金测算,最终报请区委区政府研究明确后按计划实施。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燃气领域的关心与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