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关于加强加快建筑行业数字建设与培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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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 十二届四次 |
领衔人: | 许建华 |
承办单位: | 区住建局 |
协办单位: |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
处理情况: | 许建华委员: 您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十二届杭州市余杭区委员会第四次会议提出《关于加强加快建筑行业数字建设与培育》的建议已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是数字化建设现状。根据《浙江省一体化智能化公共数据平台建设方案》、《杭州市建委关于在“浙里建”中开展第三方工地管理应用试点的通知》等文件指示精神,对全区所有在建的建设工地推广“浙里工程建设数字化管理系统”。结合余杭区建筑工地智慧系统建设需求,区住建局以“浙里建”应用场景为底座,“五色监管平台”为主体,通过安装建筑工地AI智能识别系统、智能安全帽、施工升降机检测传感器、塔吊传感器、塔吊防碰撞模块、吊钩可视化、实名制通道、主要管理人员人脸识别、客流相机等一系列数字化硬件设备,整合原有开发建设的安全监督平台、工长制、建筑业数字化综合管理平台、第三方人员监管等各类监管系统,打通设备数据及部门属地信息壁垒,建立管理数据智能分析模型,迭代升级为“余杭智慧工地五色监管平台”,作为子模块镶嵌到“浙里建”应用,进一步提高对工地的数字化、精细化管理水平。目前,区住建局已先后发文《关于推广余杭区建筑工地智能管理系统的通知》(余建〔2022〕20号)、《关于余杭区建筑工地智能管理系统接口调整的通知》(余建〔2023〕88号),要求全区在建工地积极开展工地智能设备安装及数据对接工作,系统的安装、运行情况纳入日常监管范围。 二是奖补政策制定情况。在创新余杭“黄金68条”的基础上,区住建局积极对接区财政局,修订《余杭区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财政政策实施细则》(余建〔2022〕34号),提高已有条款的奖补金额,并新设相应具有可执行性的奖补条款,在建筑工业化、绿色建筑、建筑数字化、技术革新、晋升资质、承建上规模项目、创优夺杯、引进建筑总部企业等8个方面给予企业经济奖励,奖励幅度均为全市最优或最优之一,奖补政策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实行至2024年12月31日。其中,对于建筑数字化领域技术发展应用予以如下支持:“(1)单体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大型房屋建筑工程和大型桥梁(隧道)工程等技术复杂、管理协同要求高的政府投资项目中,优先采用数字建造平台结合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于设计、施工、运维等不同阶段,相关费用参照浙江省建设厅发布的《浙江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推广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浙建建〔2017〕91号)文件纳入建安费。(2)鼓励构件工厂化生产、装配化施工过程中使用BIM技术。对取得县处级以上区外应用示范项目的,按合同金额的5%给予奖励,单个项目最高奖励50万元(已享受数字经济政策的,不重复享受本政策)。(3)支持建筑数字企业发展,建筑数字化成果入选国家智能建造新技术新产品创新服务案例的,一次性给予20万奖励;对获得中国建设工程BIM大赛综合和单项赛一、二、三等奖的,分别给予30万元、20万元、10万元和8万元、5万元、2万元奖励。” 二、关于建议中涉及住建局职能的有关问题的答复 接下来,区住建局将充分发挥好行业引领作用,靠前服务增强保障,加大扶持培育力度,推动建筑行业数字加速建设,具体做好以下三方面工作: 一是加强行业培训指导。充分发挥建筑业协会、土木学会等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吸纳建筑数字化企业入会,定期通过走访调研、交流论坛、专家授课等各类活动,搭建企业数字化转型的学习交流平台,加强数字化人才培养,促进企业拓宽视野、互相学习、共同进步,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互动氛围。 二是规范标准树立标杆。切实将推广余杭智慧工地五色监管平台作为提升工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的重要手段,通过“互联网+实地”不定期检查系统的运维情况,对未按规定安装系统或相关设备系统未正常运行的,予以严肃处理。运维较好的,在现场观摩会、标化工地、综合优质工程等创优夺杯中予以优先考虑,力争打造一批建筑数字化示范企业、示范项目。 三是完善财政奖补政策。为贯彻我区涉企财政扶持政策三年一修订原则,结合惠企政策绩效评价、企业对政策的诉求、政策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启动新一轮惠企政策制定,全面系统性地修订完善政策体系,优化形成契合余杭发展趋势、具有余杭区域特色的政策体系。对于建筑行业数字化政策,将对比周边地区相关政策,结合余杭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修订建筑数字化领域技术发展应用奖补条款,激发企业数字化建设的积极性。 最后,感谢您对我区建筑领域数字化改革的关注和宝贵建议,并请您继续关注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以促进我们的工作进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