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加大对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鸬鸟蜜梨扶持力度的建议
届次: 十二届四次
领衔人: 戴飞飞
承办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区市场监管局、区财政局、鸬鸟镇
处理情况: 戴飞飞政协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余杭区农业事业发展的关心和支持,对于您提出的《关于加大对国家地理标志农产品鸬鸟蜜梨扶持力度的建议》提案已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鸬鸟蜜梨相关工作 近年来,区农业农村局聚焦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鸬鸟蜜梨持续发力,推动“一标一品一产业”高质量发展。2020-2021年牵头实施鸬鸟蜜梨省级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项目创建(“一县一品一策”),以鸬鸟镇雅城村蜜梨园区为核心示范区,建成蜜梨标准化生产示范主体5家,示范面积1000亩,辐射面积5000亩;制定鸬鸟蜜梨绿色生产技术规程和余杭蜜梨标准综合体,规模生产主体80%以上实现标准化生产;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合格率99%以上;建立二维码追溯体系,实现“一证一码”全覆盖;培育一批符合《浙江省绿色农产品绩效评价办法》(试行)A级标准的生产主体等。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目前全区共有鸬鸟蜜梨绿色食品主体4家、产品4个,面积3616亩,年产量5628吨。对鸬鸟蜜梨主体生产记录、投入品管理、快速检测等重点环节进行日常检查和技术指导,定制鸬鸟蜜梨专属“农安码”+承诺达标合格证,一键扫码即可获取生产、加工、销售等全链条追溯信息,截至目前累计开具30.8万张。加强线上线下产品推介,联合拍摄鸬鸟蜜梨地标专题宣传片等。2023年,鸬鸟蜜梨入选浙江省第二批名优“土特产”百品榜名单。鸬鸟蜜梨产业提质增效明显,品牌影响力进一步扩大。 二、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塑强产业,加大资金保障。一是谋划产业项目,鼓励鸬鸟镇申报农业全产业链融合创建项目,延伸产业价值链条,提升综合生产能力,实现梨农增收、政府增税、企业增利,并给予财政资金保障。具体根据《关于印发〈关于推进余杭区农文旅融合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余农发〔2022〕125号),支持现代农业经营主体围绕主导产业,在合法合规前提下,探索农文旅融合发展,对开展农文旅融合发展建设的,当年新增投资额达到100万元以上项目,按照实际投资额给予20%补助,最高不超过100万元。二是强化政策扶持,结合今年将出台的《打造“和美余乡”以高质量城乡融合助推城市重要新中心建设支持政策三十五条》,打造5个乡村未来产业集群,每个拟安排不超过3000万元财政补助,推动鸬鸟蜜梨创建乡村未来产业集群之一。三是加强组织领导,根据鸬鸟蜜梨产业项目建设计划方案,由区农业农村局、鸬鸟镇联合建立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待相关条件成熟后,研究请示区委区政府成立鸬鸟蜜梨区级工作领导小组。 (二)技术赋能,做优品种培育。一是推广适宜技术,重点推广鸬鸟蜜梨设施化、轻简化栽培技术和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二是优化品种结构,蜜梨优质品种覆盖率占鸬鸟蜜梨种植面积97%以上,重点引进“翠玉”“苏翠1号”等新品种。三是实施技术攻关,围绕制约鸬鸟蜜梨产业素质提升的难点、堵点,实施省果品产业团队项目《梨设施栽培技术试验与示范》等科技项目3项,为梨产业素质提升提供科技保障。四是落实农业保险,全力开展蜜梨查勘定损、保险理赔服务工作,降低果农因灾损失,稳定鸬鸟蜜梨生产基本盘。 (三)提升品质,讲好地标故事。一是打造示范标杆主体,扶持鸬鸟蜜梨规模主体创建省级优质农产品生产基地,围绕开展标准化生产、集成推广绿色生产模式、规范企业管理、提升辐射带动、执行承诺达标合格证制度、数字化应用、产品检测、不合格产品处置、数字农安信用等级、标准化绩效评价等建设重点进行针对性指导,并依托“合作社+散户”发展模式,发挥“建好一点、带动一片”的示范效应。二是擦亮特色产品名片,组织鸬鸟蜜梨申报国家级农耕农品记忆索引名录、中国农产品品牌索引名录,组织优质主体参加农产品展销会等活动,增加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引导市场消费,促进产销对接,提高品牌附加值。三是加速绿色食品认定,积极上门靠前服务,发动鸬鸟蜜梨生产主体及散户申报绿色食品,做好新申报材料和续展材料审核指导工作,并落实奖励资金。 (四)夯实队伍,引培专业人才。坚持“能人”做“能事”,通过各种形式开展人才招引,给予年薪资助和生活补助,鼓励区内企业招引高新农业技术专家和优秀毕业生,与区人才办、总工会、人社局等多个部门合力推进“三农”人才工作。构建“培训+服务”、“培训+竞赛”、“培训+技能认证”、“培训+评选评优”等特色培训体系,结合镇街、村社需求,邀请相关专家授课,由镇街负责招生,做好培训方案,发布培训通知,指导鼓励鸬鸟镇开展以鸬鸟蜜梨为核心的相关专题培训,建强高素质专业化技术人才队伍,全面助力产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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