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
届次: 十六届四次
领衔人: 陈娴
承办单位: 区住建局
处理情况: 陈娴代表: 您好!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城市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的《关于统筹推进新能源汽车充电桩建设的建议》的议案已收悉,我局经认真研究,答复如下: 随着新能源电动汽车的不断推广和被公众所接纳,与其相配套的充换电设施亦将愈来愈显现重要性,但其作为一种新型的城市基础配套设施,在实施过程中存在部分问题需要进一步推进解决,例如自用充电桩的安装不便、公共充换电设施存在缺口等,我局根据工作职责,会同相关部门积极推进充电设施布局及建设。 一、总体情况 截至目前,公共充电设施方面,我区已建成公共新能源汽车充电站469个,充电枪5390个,其中接入杭州新能源汽车充电设施智能化管理系统站点225个,已形成区内镇街全覆盖,核心区域片状,农村地区点状的公共充电设施布局;自用充电设施方面,我区私人充电桩保有量达到42087个,以交流充电桩为主,功率一般为3.5kW或7kW。 二、全域推进各类充电设施建设 一是强化源头充电桩配建要求。为加快充电设施建设,杭州市政府出台《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推进新能源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运营实施办法(修订)的通知》,明确新建住宅按配建停车位100%的比例建设充电设施或预留安装条件。业主购买新能源汽车并经过物业或业委会同意后,可以通过网上国网app向区供电公司申请接电、安装电表,电表安装完成后业主可自行安装充电桩。 二是加快推进公共充换电设施建设。2023年以来,在省能源局、市建委统一部署下,根据《关于进一步构建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体系的指导意见》、《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完善高质量充电基础设施网络体系促进新能源汽车下乡行动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区开展公共充电设施现状摸排及布点规划编制工作,通过征集各村社建桩需求,结合新建公共停车场、商业综合体、老旧小区等场所,规划布点近期新增/扩建充电站165座,规划新增充电枪1584个,引导企业优先在这些需求高、可实施性强的点位建设公共充电站,打造“城区5分钟,城乡半小时”的充电覆盖网络。我区将进一步做好公共充换电设施备案管理工作,规范企业建站流程及标准,同时利用公共充电设施建设及运营补贴,优先保障规划内站点落地,积极引导充电桩建设企业合理布局场站位置及规模。 三是依托省市两级数字化平台,全面掌握全区公共充电桩建设现状数据,了解区内公共充电桩建设及运营情况,根据系统信息反馈充电桩故障及安全情况,通知企业及时维修更换,避免故障桩、僵尸桩及安全问题,减少充电车辆找桩时间及事故发生。 下一步,我区将通过进一步完善政策制度,充分发挥国有企业作用,扩大充电站覆盖圈,打造精品示范项目,合理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建设,做到“桩站先行、适度超前”,并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努力形成“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的产业生态体系。同时,进一步加强与房管、供电、城管、交警等部门的联系,确保项目在推进过程中建设规范,布点合理,充分保障新能源汽车车主的相关权益。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城建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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