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税务数字化转型推进中完善流程和可操作性的建议
届次: 十二届四次
领衔人: 谢育红
附议人: 董强, 潘杨欢, 龚美丽
承办单位: 区税务局
协办单位: 区数据资源管理局
处理情况: 尊敬的谢育红、潘杨欢、董强、龚美丽委员: 各位委员的《关于税务数字化转型推进中完善流程和可操作性的建议》提案,我局已经收悉。提案中提到目前网上申报业务中存在部分应用功能不成熟不完善、流程设计和功能测试还有待完善,从这个提案中我们感受到各位委员对税务数字化转型的关注,我局非常重视,立即组织相关部门研究,针对各位委员所关切的问题,结合我局税收工作实际,现回复如下: 关于网上申报业务新模块开通后提供试用阶段以及设置业务咨询热线的建议,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在首页“帮助”栏按照功能模块有发布相应的操作规程,说明清晰易懂,纳税人在无需登录的情况下即可查看。此外,纳税人既可以通过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的“纳税人学堂”和“税小蜜”功能进行自助学习和咨询,也可以拨打全国统一纳税服务热线12366进行人工咨询,或者拨打余杭区税务局纳税服务热线0571-89392360,我局二级集中处理中心服务团队将及时提供业务咨询和政策指导。此外,2024年10月,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将在我省推广上线。对此,省局已制定《全国统一规范电子税务局推广上线工作实施方案》,将遵循“双轨先行、新旧并行、迭代扩大”的工作思路,合理安排分批上线策略,实现新电子税务局在我省平稳上线,全面提升金税四期智慧税务建设水平。根据《方案》安排,从6月开始将持续开展纳税人培训工作,开展多渠道、多轮次、广覆盖的辅导,包括组织制作培训课件、宣传辅导资料及纳税服务产品,采用线上网课、短视频、可视答疑,线下面对面辅导等方式,提升纳税人对新电子税局的了解与认可度。 关于及时通知纳税中变更的流程或其他政策变更的建议,我局严格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和浙江省税务局下发的规范流程开展税收管理工作。纳税人可以通过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官网首页“公众服务”下载了解办税指南、操作规程、税收政策以及热点问题解读等,也可以通过关注“浙江税务”微信公众号、浙江税务征纳沟通平台的“纳税人学堂”和“税小蜜”功能来了解最新的税收政策。此外,针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加计抵减”、“留抵退税”等专项税收优惠,我局会通过短信群发、智能外呼和人工电话等方式进行点对点的政策宣传和辅导。 关于对非主观纳税引起的迟缴应减免相应罚金的建议,为了激励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及时改正以及优化营商环境,对于税收违法行为当事人初次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的,税务机关已在推行适用首违不罚流程。此外,根据相关规定,对于因电子税务局故障或横向联网电子缴税系统故障等非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因产生的未缴或少缴税款滞纳金,依法适用不予加收滞纳金情形。 如果您有更多的建议意见,也可以直接向我局反映,再次感谢您对和税收事业的关心和对税务工作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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