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加强拆迁安置房合理设计及基础配套设施的建议
届次: 十六届四次
领衔人: 陈荣伟
承办单位: 区住建局
协办单位: 区环境(水务)控股集团,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区供电公司,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处理情况: 陈荣伟代表: 随着余杭区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大批量农户为城市化进程腾挪空间作出巨大贡献,回迁安置工作也成为各级政府最关心大事。在安置房项目设计和配套基础设施建设方面,区委区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逐步提高安置房建设品质。近年来,区安置房建设领导小组牵头出台《余杭区安置房项目建设指导性意见》、《余杭区安置房项目“1+N”开发管理模式试点方案》、《余杭区多高层公寓建设安置区域划分调整实施意见》等政策,力争达到新建安置房项目建设品质达到中等偏上商品房水平的总体要求,全区多个项目被评为杭州市“最美安置房”。 拆迁安置房项目是关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民生工程,为创造舒适度较高的居住生活环境,避免产生排列设计不合理,前后幢间距小,公摊面积大以及配套设施不完善等问题,建设主体需在规划、设计、建设、水电气扩容等方面提升和改善安置房品质。 安置房项目规划建设方面。一是坚持“规划先行、配套同步,立足当前、兼顾长远,先行建设、提前竣工”的原则,提前编制拆迁安置房项目配套设施建设规划、计划,与拆迁安置房同步建设道路、教育、医疗、商业、社区服务、居家养老、文体、环卫、公交、消防等配套设施,并力争做到与拆迁安置房同步交付使用。二是坚持“因地制宜”的原则,根据不同安置房项目结合本地实际情况合理设计,尽量多考虑安置房项目实用性,将回迁户的合理意见及建议纳入设计方案,总平布局合理安排人行和车行流线、幼老活动场地、休闲健身场地、垃圾投放和集置点、公共厕所、红白喜事用房等配套功能,设计方案按要求公示。三是坚持“民主促民生”和“阳光建设”工作机制,在户型、景观及公共部位装修等设计和建设施工等重要环节,充分听取回迁安置对象所在村、社区代表的意见建议,支持其参与监督。 安置房项目水、电、气容量方面。区环境(水务)集团根据工作职责要求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安置房的供排水系统设计、建设等相关事宜。今后在供排水系统规划设计时,尽可能摸清实际用水量,会同设计单位根据实际用水量进行设计。同时为保障供水服务安全、稳定,继续加强供水设施运维,做好水质监测,确保用户用水放心、安心、舒心。区供电公司严格参照杭建科发〔2012〕233号文相关规定对新建安置房项目进行负荷计算,目前余杭供电公司已根据安置房实际需求,将户内表后空开设计标准从40安提升至63安,后续安置房电力设计如有进一步优化需求,可在办电受理环节提交相应申请,余杭供电公司将组织或参与相关听证会,对意见进行充分论证和考虑,在确保合规前提下尽力优化。港华燃气公司将根据安置房项目建设主体意见,对燃气容量进行扩容建设,保证回迁群众日常生活所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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