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优化瓶窑凤都工业园区规划技术及经济指标的建议
届次: 十六届四次
领衔人: 陈忠立
承办单位: 区经信局
协办单位: 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良渚遗址管委会,区林水局,
处理情况:

尊敬的陈忠立代表:您提出的《关于优化瓶窑凤都工业园区规划技术及经济指标的建议》收悉。经认真研究办理,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已开展工作瓶窑新城单元、瓶窑西单元详细规划编制工作目前正在积极推进中。根据《杭州市余杭区瓶窑新城单元(YH07)详细规划》(完成稿),凤都工业园位于瓶窑新城单元,紧邻良渚遗址国家公园。规划以北航中法学院建设为契机,对凤都工业园区开展有机更新,以航空航天产业为基础补链强链,积极承接科创大走廊产业外溢。本区工业用地指标如下:容积率控制在1.0-2.5,高度参照《良渚遗址和鲤鱼山-老虎岭水坝遗址保护总体规(2021-2035)》(已取得国家文物局批复,修改中),部分涉及遗址本体和景观风貌敏感区域的位置调整为保护区,其余部分建筑高度调整为15米、18米、24米,对凤都工业园区块文保高度限制进行了放宽调整,以兼顾遗址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需求。建筑密度50%,绿地率控制在15-20%。区工业用地有机更新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出台《余杭区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内部工作规则(修订)》(余有机更新办〔2024〕5号),对工业用地有机更新项目按照《杭州市产业用地项目守则》、《杭州市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工作指引》等文件,结合项目实际情况优化了履约监管协议相关指标。二、下一步工作将根据《余杭区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开展我区工业用地有机更新工作,树立整体提升观念,鼓励综合片区开发,深化片区统筹方案,探索资源资产组合供应,提高工业园区化率和集聚度,持续提升节约集约利用效率,优化国土空间开发利用格局。同时乌山、马山被划入良渚遗址重点保护区范围,属于良渚遗址重要的环境要素和组成部分。待今后条件成熟后,良管委将对相关公园建设进行认证建设。再次感谢您对工信经济发展的关心与支持,希望您继续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单位:区经信局 主要负责人:李晓琦 经办人:项葆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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