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关于提升营商环境,优化企业安全检查内涵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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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 十六届四次 |
领衔人: | 应杭军 |
承办单位: | 区应急管理局 |
协办单位: | 区市场监管局, |
处理情况: |
尊敬的应杭军代表,您提出的《关于提升营商环境,优化企业安全检查内涵的建议》已收悉,针对您提出的建议,局领导班子专门研究,明确相关业务科室推进办理,现答复如下: 一、聘请优质第三方服务机构。为提升政府聘用第三方服务机构质量,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进行第三方服务机构的删选:1、根据浙江省工业企业在线社会化服务机构的评定等级,C级以上社会化服务机构才能参与政府购买社会化服务项目;2、根据《浙江省应急管理厅关于深入推进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浙应急基础[2019]117号)、《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发布杭州市安全生产社会化服务指南(试行)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定期对在我辖区内注册社会化服务机构开展专项检查,规范服务机构准入条件等;定期对在余杭区参与政府服务项目的社会化服务机构项目开展检查,规范服务行为、合约内容、服务流程提升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服务质量。3、定期开展社会化服务机构工作推进会,对检查发现的社会化服务机构的现状、问题等进行通报,促进社会化服务机构的服务提升工作。 二、对企业开展告知执法、“服务+执法”模式。1、实施“先告知,后执法”,在执法检查前,事先告知检查重点、执法方式,推动生产经营单位主动守法。2、开展“服务+执法”协同机制,梳理服务意识,加强安全生产普法教育,运用多种方式提升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工作,加强隐患排查治理俞执法监管工作协同联动,依法落实“轻微不罚、首违不罚”等人性化执法措施。3、根据“扩大规则、规制、管理、标准等制度性开放”的原则,先加强对企业法律规章制度等的培训,通过考试等形式摸底企业对相关内容的掌握情况,最后再加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服务,增强企业对现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理解和学习,贯彻落实“先告知,后执法”模式。 三、对企业采取分级分类监管。1、《杭州市应急管理局关于推进杭州市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要求,余杭区应急管理局坚持动态调整,分级监管,严格落实分级分类监管执法要求,在“工业企业安全在线”信息系统中将本辖区企业划分成“A/B/C/D”四个等级,并进行动态调整及差异化精准管理。2、余杭区市监局将抽查的信用信息归集至检查对象的信用档案,并根据监管的信用情况,实施分类分级动态监管,建立并完善检查对象的容错免责、减责机制,以及信用修复机制建立容错免责工作机制,制定市场监管系统《容错免责清单》,对部分首次违法、情节轻微、自行纠正、社会危害小的轻微违法违规经营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制定实施《市场监管部门不良信息信用修复办理指南》,探索开展信用修复工作。在食品、特种设备等重点领域落实分级分类等信用监管措施。在食品领域,制定《余杭区食品生产企业积分制信用监管工作指引》,对企业履行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保障能力和实现程度进行积分等级量化评分,实施分类监管。在产品质量安全领域,制定了杭州市《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质量信用分级管理规范》标准,明确了信用等级管理、分级分类监管工作流程。在特种设备领域,按照《特种设备使用安全管理分类评价规范》,对特种设备根据特种设备潜在的风险大小,综合考虑特种设备种类、环境、人员密集程度和发生事故可能造成危害严重性,将特种设备安全风险类别划分为“高风险特种设备、中风险特种设备和低风险特种设备”三类,进行分类管理。对使用单位根据使用情况,将其分为ABCD四大类风险等级进行分级管理。加大对企业信用管理工作的指导力度,建立信用示范企业培育库,指导企业做好信用管理制度建设。单位:区应急管理局 主要负责人:裘望 经办人:朱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