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民盟黄丝带帮教,助力打造平安余杭新模式的提案
发布时间:2024-01-1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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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由: |
关于加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民盟黄丝带帮教,助力打造平安余杭新模式的提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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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届次: |
十二届四次tr>
| 领衔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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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承办单位: |
区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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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协办单位: |
区委政法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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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处理情况: |
方鹏委员:
感谢您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支持。您提出的《关于加强推动社会力量参与民盟黄丝带帮教,助力打造平安余杭新模式的提案》,区政协审查委员会交由区司法局主办,区委政法委协办。区司法局在收到提案后高度重视,与区委政法委沟通对接,并对相关问题的意见进行了专题研究。现将有关情况反馈如下。
一、以现有组织建设为依托,扩充余杭区社会帮教服务新力量。针对加强建议组织建设,区司法局与区委政法委进行了认真研究,综合余杭实际及当前社区矫正工作需求,区司法局将以现有组织建设为依托,不断扩充余杭区社会帮教服务力量。具体打算从三个方面着手:一是依托现有基层力量,建立参与社会帮扶的志愿者队伍。根据《浙江省村(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方案(试行)的通知》规定,明确规定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工作职责包括:“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监督管理工作。根据需要,选派村“两委”干部作为帮矫人加入社区矫正小组,协助落实矫正方案。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对象困难帮扶工作。”区司法局拟以我区村(居)建立的社区矫正帮教工作站为依托,引导社会组织、社区民警、社区工作人员等,成立矫正小组,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和教育帮扶。二是完善工作站职责,加强社区矫正工作站人员技能提升。区司法局拟组织开展社区矫正工作站人员培训,邀请心理、法律、社会服务等相关专业人士授课,不断加强工作站人员向心力,提升工作站人员责任感,深化工作站人员业务能力建设。三是发挥社会组织作用,引入专业的社会力量开展社会帮教服务。根据《浙江省社区矫正教育帮扶规定(试行)》第六条,“社区矫正机构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化委托等方式和途径,引导和鼓励社会组织、学术团体、研究机制、大专院校等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对象教育学习、个案矫正、心理矫正、公益活动、社会适应性帮扶和社会关系改善等工作,健全完善检查指导、绩效管理、考核评价等制度,提升教育帮扶实效”要求,区司法局于2022年培育成立了“杭州市余杭区星辰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中心”,在为辖区两正工作提供社会帮扶中取得了较好的成效。区司法局今年将继续发挥星辰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中心的作用,将政府购买社区矫正服务纳入每年的社区矫正经费预算,并由社会组织进驻矫正中心办公,提供专业服务。拟继续与杭州市民生公益服务中心及杭州市余杭区星辰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中心签订服务合同,以清单化的形式为辖区社区矫正对象提供专业的心理辅导、专业的授课及相关技能培训。同时,协助对两正人员的困难帮扶、法律咨询等服务。
二、以多方紧密共建为抓手,实现余杭区社区帮教服务全覆盖。民盟“黄丝带帮教行动”作为由民盟中央和司法部联合发起的针对服刑人员、社区矫正人员等特殊人群开展的关怀、帮扶、教育和救治的计划,是民盟作为参政党服务社会、助力国家法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工作,在社区矫正帮教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多方共建是社区帮教服务全覆盖的有力抓手,区司法局将结合我区实际和社区矫正工作特点,深度推进黄丝带帮教服务,以点带面形成“辐射效应”。一是建立长效机制。将现有的与民盟形成的心理辅导、集中教育、技能培训及帮教示范基地,串珠成链,建立长效机制。二是优化帮教形式。优化教育帮扶等形式,建立“清单式”教育及技能培训课程,由镇街根据需求“点单式”选择帮扶内容,确保帮扶更具针对性。三是加强监地协作。充分发挥区司法局“监所地观察点”的作用,加强与辖区西郊监狱的监地协作,进一步推进送法进监、送帮教进监、送调解进监等工作,打造黄丝带帮教的余杭品牌。
三、以帮教需求为导向,不断开拓余杭区社会帮教服务新功能。社区矫正教育矫治成效好不好,不仅要看是否会重新犯罪,更要看解矫后能否更好地融入社会。区司法局将从以下三个方面着手,推进社会帮教工作。一是持续推进社区矫正对象学历技能双提升工作。根据省司法厅社区矫正管理局下发的《关于在社区矫正对象中组织开展“学历技能提升”三年行动的通知》要求,排摸社区矫正对象中职业教育及技能培训的需求,加强与开放大学的深度合作,根据社区矫正对象的学历层次和实际需要,通过“学历+培训”“文化+技能”的教育帮扶,培养社区矫正对象健康人格,不断提升社会适应能力。二是积极构建家庭支持帮扶机制。为保证社区矫正对象顺利适应社会,顺利渡过矫正期,区司法局将从三个方面构建家庭支持帮扶机制。调查阶段共建家庭帮扶理念。在审前调查环节,为保证社区矫正对象在矫正期内有家庭支撑,要求由被调查人提供一名共同居住的保证人(以家庭成员为主),并与家庭成员充分了解情况后,告知其日常帮扶或协助监管的责任,从起点帮助矫正对象建立家庭支撑。建立家庭成员参与的矫正小组。为每名社区矫正对象建立专门的矫正小组成员,家庭成员作为矫正小组的成员之一,参与社区对象的宣告并签订矫正小组责任书。建立信息互通机制。司法所为社区矫正对象的保证人建立的沟通联系群,对社区矫正对象表现等情况信息互通,每月要求保证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当月表现给予客观评定,切实履行保证人职责。三是加大对黄丝带帮教的工作宣传。结合实际工作,不断积累开展黄丝带帮教的工作经验,优化工作方法,及时总结提炼,加强宣传报道,形成“可复制”的余杭经验。
四、以履职尽责为重心,共同破解社会帮教的政策面难点与盲点。根据我区实际和社区矫正工作实际,区司法局将以区星辰社区矫正志愿者服务中心等为依托,加大与民盟的工作协作,合力做实做好社区矫正教育帮扶工作的落实,以日常沟通会商为基础,探索建立年度工作会商形式,梳理工作中的难点、焦点,同时广纳各相关部门、镇街、村社的意见和建议,以良性互动促提质增效。推进民盟力量与区司法局职能共建共享,制度化、常态化工作交流会商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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