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关于创新农田秸秆处理模式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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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 十六届四次 |
领衔人: | 何林海 |
承办单位: | 区农业农村局 |
协办单位: | 区财政局, |
处理情况: |
尊敬的何林海代表:您在区人大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 关于创新农田秸秆处理模式的建议》的提案收悉。经研究,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目前情况 近年来,余杭通过完善收、储、运体系,加快主体培育,推进数智日常监管,不断提升全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全区农作物播种面积近33万亩,2023年秸秆综合利用量11.23万吨,直接还田量9.87万吨,离田利用量1.27万吨,综合利用率达到97.14%。截至2024年1月,全区共有规模综合利用主体6家,分布在余杭街道、瓶窑镇、径山镇、良渚街道、鸬鸟镇等镇街,年离田处理秸秆能力约1.5万吨,形成了肥料化、饲料化、基料化、原料化等利用模式;有规模田间机械化收集主体6个,分布在余杭街道、瓶窑镇、径山镇、良渚街道、鸬鸟镇等镇街,年收集面积约2万亩。 二、主要做法我区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4〕2号)、《浙江省农业农村厅浙江省财政厅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农作物秸秆产业化利用试点项目的通知》(浙农专发〔2024〕3号)等文件精神,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大力推进农作物秸秆离田产业化、高值化利用。(一)统筹推进全域利用。目前已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工作专班,加强技术模式总结和宣传推广,合力做好秸秆综合利用。二是明确细化目标。制定2024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行动方案,从提高科学还田水平、完善收集储运体系、培育产业化利用主体、加强利用模式创新四方面推进,力争实现综合利用率97%以上,离田利用率32%以上。(二)鼓励开展全量利用。出台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实施细则,由镇街制定实施方案,分配资金使用。大力扶持培育综合利用、收集储运两类主体,兑现综合利用、项目建设、收集环节、秸秆利用农机等四方面补助,对综合利用环节,给予200元/吨补助;对项目建设,给予相关机械设备、农机等50%补助;田间收集环节,按50元/亩标准补助;利用农机补贴,优先走农机购置补贴政策。(三)逐步实现全链发展。以全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重点县创建为契机,重点建设综合利用示范基地4个、田间收集主体3个、智能管理应用1个,截至目前项目建设整体进度已达90%。同时开展分散式、小规模、低成本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试点建设,完善全区综合利用体系,减少散户秸秆露天焚烧现象的同时,逐步实现秸秆变肉,目前已成功创建2个。下一步,余杭区将围绕规模户、散户综合利用全覆盖,进一步完善区、属地、主体三级综合利用体系。通过建立收储机具及处理主体基础数据库,完善散户秸秆就地资源化利用,实现农忙时节合理调配资源;建成省级标准化农作物秸秆收储中心1个、区域性收储中心6个,新建(改扩建)年利用秸秆量1000吨以上主体3个,全面推广“11个镇街+116个行政村+处理企业”的三重秸秆收储运体系,形成一批可推广应用的“五化”利用技术和典型模式。尊敬的何林海代表,农作物秸秆离田综合利用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十分感谢您对此项工作的关注,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共同助力我区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