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13日,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就《余杭区农村宅基地及住房建设管理办法》再次征求社会公众意见(http://www.yuhang.gov.cn/art/2023/6/12/art_1229176398_59046232.html),意见截止日期为6月21日。期间,我局收到反馈意见1条,采纳情况公示如下:


序号

征求相关意见

采纳情况

理由

1

认为可申请建房情况之一“离婚夫妻一方再婚满两年或夫妻离婚满十年以上,且放弃原有房屋产权的”条款不合法。

不采纳

政策以保障个人住房基本权利为原则,将根据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进行合法性审查,具体内容以政策发布为准


杭州市余杭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5日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