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增加我区农业工厂新元素,创新引领新高度的建议
届次: 十二届三次
领衔人: 董强
承办单位: 区农业农村局
协办单位: 区商务局
处理情况: 尊敬的董强委员。 您好!您在区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增加我区农业工厂新元素,创新引领新高度的建议》收悉,非常感谢您对我区“三农”数字化改革发展、创新建设的关心和支持,经我们认真研究,现将有关情况答复如下: 一、“三农”数字化所做工作及成效 为深入贯彻省市数字浙江和打造“数智杭州·宜居天堂”,以及共同富裕现代化基本单元建设等重大部署,我区加快推进乡村各领域数字技术应用,进一步提升了农业产业发展、行业监管服务和农民生产生活信息化、智慧化水平。 (一)强化政策引领示范先行。出台《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2021—2023)实施意见》(余政发〔2022〕10号),加快数字农业建设,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推进农业“机器换人”作为农业重点任务。成立“三农”工作数字改革工作小组,按照“领导小组+专班+业务组”工作体系,统筹推进全区农业农村领域数字化改革工作。积极争取省级“先行先试”试点,2021年推动肥药两制、数字畜牧和跟着节气游乡村列为省农业农村厅“先行先试”试点,2022年“禹上径山茶”和“禹上蔬菜”数字系统同时列入全省农业农村系统重大改革(重大应用)场景第一批“先行先试”,为数字农业和乡村建设提供好数字资源。 (二)着力打造农业科创高地。积极引进创新技术,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经济发展各环节深度融合应用,推动农业生产智能化、经营网络化、管理智慧化。在全省范围内率先引进无人驾驶拖拉机、无人驾驶插秧机、首台套无人收割机,无人机飞防队伍服务面积达20万亩次以上,拥有各类农机装备1.38万台,北斗农机82台;2022年全省高质量发展大会上,余杭区上榜省农业“双强”行动赛马激励名单、十佳省级现代农业园区、省水产种业阵型企业三项荣誉;形成特色明显、示范带动作用强的“禹上田园”公用品牌,因地制宜促进创意农业、乡村旅游、民宿等新业态数字化发展。 (三)创建农业数字产业园区。引导新型经营主体在设施园艺、畜禽水产养殖、农产品加工流通等方面探索信息化技术应用模式及推进路径。组织做好市级数字农业示范园区项目申报和验收工作,新申报成功浙江灯塔数字农业园区、杭州利丰种业科学研究院园区和仁和建光黑鱼养殖场数字园区。积极组织申报省农业农村厅第一、二批数字农业工厂,我区以3家数字农场、5家数字牧场、5家数字渔场和1家未来农场共14家位列全市第一,占全杭州市1/3以上。 (四)全面推进农业“机器”换人。2021年开始,我区分区域、分产业、分作物、分环节开展农机化现状调研,分别制定了《余杭区深化机械强农行动推进农业“机器换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方案》和新一轮《余杭区农业“机器换人”政策实施细则》,重点围绕粮油、茶叶、蔬菜等主要产业,加快推动农业机械化整体水平再上新台阶;对首次引进的新农机,给予70%的补助,调整优化区级补贴产品目录,对未纳入上级补贴目录但适合余杭的先进农林机具列入区补产品予以推广;加快补齐茶叶、蔬果等关键生产环节的农机短板,共建成农机综合服务中心6家、全程机械化应用基地11家、农机创新试验基地3家、数字农机应用基地4家。新型机具引进3套,购置补贴农机具1672台,受益农户988户,推进农业现代化建设。 (五)引进垂直植物工厂项目。区商务局已引进浙江普旷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开发的植物工厂项目。该公司是一家集研发、生产、制造、销售为一体的综合型智慧农业公司。在农业技术方面与中国农业科学院杨其长院士与卞中华教授、西北农林科技大学园艺学院院长胡晓辉教授、英国诺丁汉大学国际都市农业与垂直农业委员会理事Chungui LU教授等顶级农业专家合作。该项目方拟投资新建厂房并引入量身定制全套自动化生产系统,用于研发新型营养液、LED光照系统、新品种植物育繁、自动化生产系统,为客户提供营养液、环境控制系统、量产蔬菜、自动化设备及解决方案。项目将聚集大批从事高尖端的现代农业生产专家、科研人员走进西部乡镇,并为周边低收入、老弱人群提供一些力所能及的工作机会。项目预计三年内实现营收不低于8000万元,净利润不低于1000万元,税收预计400万元。 二、“三农”数字化相关扶持政策 2022年,为全面培育农业经营主体,推进农业现代化进程,我区新制定了《关于高质量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三年行动(2021—2023)实施意见》(余政发〔2022〕10号),其中,对高科技农业企业也确定了多种扶持政策: (一)促进农业科技成果转化。聚焦现代农业生物技术、绿色智慧高效农业生产技术、农产品质量安全与生命健康三大领域,积极引进农业院校、组织、机构专家团队,全面深化校地合作,推进院校农业科技项目落地。对总投入200万元以上的农业科技合作项目和现代种业发展项目按核定总投入的50%给予补助,最高不超过400万元。开展农业科技成果推广应用和产业化落地,对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模式”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项目实行以奖代补,每个不高于50万元。 (二)加快数字农业建设。加快农业农村大数据平台和高水平数智农业示范基地建设,以畜牧、水产、设施栽培和茶叶等领域为重点,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开展农业、气象与数字化精准田间管理技术深度融合的试验示范,全方位推动乡村产业数字化改造。实施数字农业项目,对新增设施及智能化装备等总投入100万元以上的项目给予50%补助,最高补助300万元。 (三)推进农业“机器换人”。鼓励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新型农机引进和试验示范,对首次引进且总投入10万元以上的农业设施装备,给予70%补助,最高补助100万元。 (四)推进“百园农业”提质增效。开展农业园区动态管理,对规范性(含)以上农业园区新增总投资额达到200万元(含)以上的项目实行竞争性分配,按实际审定投资额的40%给予补助,补助上限500万元,打造区域特色农业产业集聚区,进一步提高农业园区效益性、示范性和联农带农能力。 (五)实施农业企业技改项目。对总投资额100万元以上的区级农业龙头企业给予20%补助,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对新评定为市级、省级、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的,分别给予1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奖励。给予新认定的省级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给予30万元一次性奖励。 (六)推进农业“双招双引”。鼓励开展农业产业创新创业孵化载体建设,拓宽招商渠道,创新采用“以商引商”的方式促进农业项目招引落地。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制定孵化器政策,对国内外知名农业品牌企业、国家级农业龙头企业、上市公司等来余杭投资兴业,国际一流的农科、农研、农创团队等来余杭创业创新,以及工商企业、乡贤回乡兴业等符合要求的项目予以支持。 (七)加大“三农”人才培养。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打造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人才队伍。专项制定“三农”人才政策,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用于实施乡村人才培育工程,推进“两进两回”、“招才引智”等行动,统筹抓好农创客人才、农业专业人才、能工巧匠人才、文化传承人才和乡村治理人才五支乡村实用人才队伍,促进“三农”人才向基层流动、在一线扎根。加强农民素质教育,开展高素质农民重点培训、实训基地(田间学校)培训和“土专家”师傅带徒培训等项目,对农民学历教育提升实行全额补助。 只要符合该《实施意见》相关扶持要求的“三农”数字化项目,都将给予大力支持 。 三、“三农”数字化下一步打算 您关于推出具有余杭特色的中国版“垂直农业工厂”的建议,站位高、立意新,紧随未来现代农业发展的潮流,为我区进一步创新提升数字农业建设水平提出了新思路、新方向,我们将在今后新的农业发展政策的制订中结合省市统筹规划给予体现。下一步,我区将以农业产业数字化、数字产业化为发展主线,按照“全省领先、全市一流”的高度,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重点打造一批科技含量高、品质效益好、辐射带动强的数字农业示范项目,组织做好综合示范性和提升型数字农业工厂(园区),包括数字植物、渔业、畜牧工厂(园区)的申报和验收。 一是通过加快生产机械化、数字化、智能化等建设,加强与数字信息技术和先进农业技术融合,全方位推动乡村农业产业数字化改造。积极探索新品种、新技术、新装备、新模式与数字信息技术的协同创新应用,不断提升产业发展的智能化水平。 二是加强对数字农业创业创新的引导和典型宣传,形成全民触网、全民联网、全民创新、全民创业的发展氛围。积极培育智能农业经营性社会化服务主体,为农业生产经营提供便利化、全方位的服务。组织开展数智农业发展高峰论坛、智能农业装备操作技能大赛、数字农业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提升我区数字农业发展影响力。 三是注重人才保障,确保扎实推进。按照数字农业建设要求,重视人才引进和培养,积极鼓励技术创新。通过项目建设,培养一批在数字农业建设中的实操带头人,以项目带动人才创业,以人才促进创新发展,进一步提升数字农业建设的整体发展水平。 四是鼓励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积极示范应用现代农业智能化技术,创新农业智能化发展模式,打造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的新典型。加强示范试点项目经验总结,滚动推广可复制的智能农业发展新模式,带动全区农业智能化应用。实现数智技术与农业产业、农村发展的深度结合,进一步提升乡村产业综合效益和市场竞争力,促进共同富裕。 五是继续深入实施农业“机器换人”工作。以农事服务中心和“一县三基地”建设为抓手,大力引进先进农机装备,推进全域宜机化改造。加强农业生产基地与科研院校的合作,争取院士专家指导,立足区域农业产业实际和农机化发展基础,补齐短板、拉升长板。 再次感谢您在提案中就数字农业和“垂直农业工厂”模式等方面所提的建议,这定将有益于今后推动我区数字农业建设水平的进一步提高。最后,衷心希望您对我们的工作多提宝贵意见和建议。 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负责人:吴建中 经办人:张凤娣 刘 坚 2023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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