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加强余杭塘河的保护,服务和保障城市新中心的建设
届次: 十二届三次
领衔人: 沈士华
附议人: 张丽莉
承办单位: 区林水局
协办单位: 区文广旅体局、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
处理情况: 尊敬的沈士华委员: 非常感谢您对我区河湖保护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余杭塘河作为余杭区重要的平原河道,岸线利用程度高,沿河两侧多为景观休闲设施,后方为居民生活、工业生产以及高校园区及综合服务等利用类型。属杭州市市级河道,具有较大的生态、景观及文化价值。 您提出的有关加强余杭塘河生态保护,服务和保障城市新中心的建议我局将充分研究并合理采纳。目前已开展的相关工作如下:一是根据根据《浙江省水域保护办法》(省政府令第375号),在充分开展水域调查的基础上,我局于2021年12月将余杭塘河纳入余杭区重要水域,并由区政府批准公布;于2022年12月组织编制完成《余杭区水域保护规划》,2023年1月由区政府批准公布,其中对余杭塘河岸线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划定,分为岸线保护区、岸线控制利用区、岸线保留区、岸线开发利用区四类区域,充分确保余杭塘河得到合理科学的保护和利用。二是为全面摸清余杭区水文化遗产现状,保护和传承好水文化遗产资源,我局于2021年启动余杭区重要水文化遗产调查工作,通过广泛查询、搜集资料,采取问询、查勘、测量拍摄等方法开展实地调查,核实记录遗产的地理位置和保存使用状况等信息,按照《浙江省重要水文化遗产调查方案》的规范要求,整理汇编调查成果。三是正在实施的扩大杭嘉湖城西南排西部通道工程,将有效加强余杭城西区域的排涝能力,缓解余杭塘河的行洪压力,提升城市防洪安全能级。四是余杭塘河做为我区重要的东西向主干河道,是承担重要行洪及通航功能的市级河道,我区对该河道水质、岸线、水源涵养、河道两侧保护、景观等方面均有较为严格的控制要求,随着大运河保护的专项规划批复,也对该河道提出了相应的控制要求,其中两岸新建、重建建筑高度应遵循滨水梯度原则,前低后高,渐次升高,升高幅度不宜大于 18 度视角。我局将在规划、审批管控等方面与规资部门做好配合,加强余杭塘河生态保护相关工作。 另根据已经批复的《杭州市大运河核心监控区国土空间管控细则》,所有的具体开发建设必须符合细则的要求,目前在编的各单元详细规划也按照此执行。 下一步,一方面我局将进一步加强重要水域的管控,重要水域占补应在被占用的水域上“占优补优、就近补偿”,定期对水域面积、功能、利用状况和健康等内容监测和评估,增加重要水域河长巡查、水利巡查、综合巡查的频次,增加重要水域关键部位的视频监控。另一方面,积极配合规资分局等部门,在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过程中,切实加强余杭塘河及两岸的生态保护,充分展现余杭塘河所承载的历史、地方特色文化、休闲景观等独特功能,将余杭塘河打造成城市新中心的滨水文化带。 非常感谢您对余杭塘河的关注,后续在余杭塘河及两岸的保护利用过程中,我们将积极征求各方的意见,希望能够持续得到您的关心,切实把我们的河流水域打造的更加安全、更加美丽。 特此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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