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直各单位:

根据《浙江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372号)要求,我局对2022年10月30日前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决定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0件,现将清理结果予以公布(具体目录见附件)。本通知自2023年1月20日起施行。


附件:1.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2.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

2022年12月16日  

附件1

继续有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号文件名
1

余司(2011)45

关于印发《余杭区基层司法所公共服务标准》的通知

2

余司〔2013〕26号

关于印发《余杭区人民调解“以奖代补”实施办法》的通知

3

余司〔2013〕39号

关于开展法律援助案件诉讼保全担保工作的实施办法

4

余司[2016]16号

关于印发《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

5

余司[2017]13号

余杭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

6

余司[2017]25号

余杭区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奖代补实施办法(试行)

7

余司[2017]26号

关于印发《余杭区法律援助案件指派办法》的通知

8

余司[2020]3号

关于充分发挥律师职能作用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的通知

9

余司[2020]8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复议申请登记制度》《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复议档案管理规定》《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重大行政复议案件集体讨论制度》《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案件请示报告制度》《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应诉办案人员(办案辅助人员)内部日常绩效考核细则》的通知

10

余司[2020]9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行政复议答复工作制度》《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区行政复议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专家咨询工作规则》的通知

附件2

废止或宣布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文号文件名
1

余司(2007)38号

关于在全区推行人民调解员持证上岗制度的通知

2

余司〔2011〕10号

关于开展村(社区)法律顾问为村(社区)换届选举提供法律服务暨村务“法律体检”活动的通知

3

余司〔2011〕12号

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以奖代补”考核办法》的通知
4

余司〔2011〕30号

余杭区法律援助经费使用管理规定

5

余司〔2013〕42号

关于村(社区)法律顾问工作经费补助的实施意见

6

余司[2017]14号

关于印发《余杭区鼓励和培育律师行业发展专项资金实施细则》的通知

7

余司[2017]34号

关于成立余杭区行业协会、商会法律顾问团的通知

8

余司[2017]36号

关于落实法律服务监管随机抽查工作的通知

9

余司[2019]23号

余杭区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实施方案

10

余司[2020]6号

关于开展民营企业“法治体检”活动的通知

杭州市余杭区司法局关于公布行政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通知.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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