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要求减免简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办理费用和手续的建议
届次: 十六届三次
领衔人: 赵建刚
承办单位: 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
处理情况: 赵建刚代表:您提出的《关于要求减免简化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办理费用和手续的建议》收悉。经商杭州市生态环境局余杭分局等部门,现答复如下:土地是推进农业现代化、实现乡村振兴的重要资源要素。我分局一直高度重视农业农村发展用地保障工作,积极协调各部门,推动解决农业农村发展过程中的用地难题。2021年1月,自然资源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印发了《关于保障和规范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号),围绕“保障”和“规范”两条主线,提出了引导农村产业在县域范围内统筹布局、拓展集体建设用地使用途径、大力盘活农村存量建设用地、保障设施农业发展用地、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强化用地监管等六方面政策措施,为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助力乡村振兴提供高效土地要素保障。您提出的村里闲置厂房、礼堂、废弃的校舍等建筑物多,此类正是需大力盘活的农村存量建设用地,是壮大农村集体经济的重要方式。该类建筑的翻建,如不改变用途,经具法定资质的机构鉴定为危房,可按原有的位置、高度、规模、性质翻建。如改变原用途、高度、规模,需经选址论证,出具新的规划条件后报批。其中如为工业用地改为配套用房(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还需进行环评(土壤污染调查)。如异地新建,涉及补充耕地占补平衡指标费,根据《关于区土地出让工作领导小组2022年第4次会议的专题会议纪要》(余出让专题纪要〔2022〕4号)文件,自2022年5月1日起,我区民生等项目指标费标准为水田50万/亩、旱地30万/亩。如异地新建,建议尽量不占用耕地建设,减少土地方面的成本。目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等证的办理均无需额外费用。因测绘、选址论证报告、环评等费用为市场化经营,此类费用无法减免。对于简化相关手续的问题,省市正在研究制定相关实施细则,我局将在细则制定后立刻落实,优化用地审批和规划许可流程。目前,国家及省市层面出台了一系列的用地政策,一定程度上解决了现代农业发展合理用地需求,但在具体操作中难免存在供需难以平衡的情况。我局将进一步梳理当前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需求及存在的困难问题,继续加强相关部门沟通,进一步研究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需求政策,有针对性解决农业农村发展用地难题,保障乡村振兴新产业新业态用地需求,促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感谢您对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单位: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 经办人:何全明 2023年5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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