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关于率先在余杭区实行学前教育编外教师同工同酬的建议
届次: 十六届三次
领衔人: 李士云
承办单位: 区教育局
协办单位: 区财政局,区人力社保局
处理情况: 尊敬的李士云代表:您好!首先感谢您对余杭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您提出的关于率先在余杭区实行学前教育编外教师同工同酬的建议已收悉。公办幼儿园是学前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全区学前教育事业稳步发展,但事业编制总量有限与教师需求剧增的矛盾日益突出,全区非编教师队伍呈现需求大、但总体不够稳定的态势。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解决新形势下我区学前教育师资问题,规范幼儿园教师队伍管理,切实提升学前教师队伍素质,促进我区学前教育事业均衡优质发展,我局已于2022年起创新公办幼儿园人员编制管理,制定出台《关于印发<杭州市余杭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余教〔2022〕52号),构建“事业编制+劳动合同制”多元用人方式,双管齐下破除教师编制不足困境。一、所做工作(一)强化准入机制,规范招聘管理每年根据全区学前教育办园规模,按照省市教师配置标准,结合公办幼儿园可配置教师总量和已聘用事业编制教师数量提出,由区委编办审核合同制教师控制数指标后报区委编委审定,并下达年度合同制教师招录计划数。合同制教师招聘工作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由区教育局和区人力社保局共同组织实施,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采取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方式进行,高质量配备教师队伍,严把“入口关”。录用前经相关单位联合审查,通过人员予以录用。2022年已招聘幼儿园合同制教师共计289人。(二)提高工资收入,保障福利待遇从2022年1月1日起,全区公办幼儿园劳动合同制教师工资收入经费核拨标准由原省一级幼儿园每人每年12万提高为每人每年15万,省二级及以下幼儿园每人每年10.5万提高为每人每年13万。同时,在制定、调整事业编制幼儿教师工资政策时,统筹考虑合同制教师,根据规定保障合同制教师工资收入。合同制教师的公用经费、工会经费、福利经费、党员经费、培训经费等项目参照公办幼儿园在编教师定额标准列入年度部门预算,所需经费由区、镇两级财政统筹。按照以岗定酬的原则,结合合同制教师的学历、职称、工作年限、工作岗位、工作业绩等因素,合理制定考核办法。(三)增强身份认同,完善晋升通道实施事业编教师及劳动合同制教师数量区域总量动态管理,确立核编、准入、退出三大管理机制,通过与编制内教师同标执行统一招聘、管理和考核等方式,增强劳动合同制教师“编内身份”的认同感和归属感。坚持编内外教师一体化原则,完善教师职业晋升通道。合同制教师与事业编教师“引、育、训”同频同步推进,打通教师学历提升、专业发展、职称评审和职务晋升四大职业生涯发展通道。针对幼儿园校级领导、中层等重要岗位事业身份人员的实际需求,每年计划采取定向遴选方式,面向区内合同制教师公开招聘事业编制教师,进一步激发教师工作积极性,稳定教师队伍。二、下一步计划下一步,我局计划与区人社局、区财政局进行协商,对临时性短缺问题进行调研、征求相关部门意见,修改完善解决我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的办法,将解决教师临时性短缺问题覆盖到合同制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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