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关于完善小区监控设施监管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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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 十六届三次 |
领衔人: | 韩枫 |
承办单位: | 区住建局 |
处理情况: |
尊敬的韩枫代表: 您好!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对我区平安建设的关心和指导,您提出的《关于完善小区监控设施监管的建议》已收悉,对我区提升住宅小区服务水平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现根据您的建议结合我区实际答复如下: 监控设施对于小区公共安全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关系小区安保管理,关系业主获得感和幸福感。随着科技发展、生活水平提高,信息化管理和智能化服务的需求日益增长,监控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用到物业管理中已越来越普及,但国家并无相关规定强制要求在小区内安装监控等摄像设备,亦没有明确的配比要求,导致该项监管处于盲区。我局作为物业行业的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加强研究,督促物业企业开展小区监控设施维护工作: 1.督促物业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对于已配备监控设施设备的物业小区,在物业服务企业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提供日常维修、养护、管理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应及时向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反映。在质保期内的应由开发商负责维修,已过质保期的可由业主委员会牵头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监控设施设备维修、改造方案。符合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条件的,指导小区业委会按法定程序申请使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 同时2022年5月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物业管理项目检查考核的通知》(余建〔2022〕55 号),每季度由属地镇街对辖区内所有符合条件的住宅小区开展实地考核工作,由我局公示每季度考核情况,接受社会监督。物业管理项目记分情况与物业招投标、物业企业信用等级评定等工作相关联,为企业评优评奖提供依据。该项考核能有效地督促物业服务企业按照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物业服务合同,做好监控设施设备的日常运维工作。 2.提升老旧小区物业管理水平。2022年,我区完成无物业管理小区全面清零,实现基础物业全覆盖,持续扩大老旧小区物业覆盖,实现专业化物业覆盖率88.95%。同时加大物业政策扶持力度,2022年累计向89个老旧小区的所在镇街拨付社区化准物业管理项目补贴资金375万元,该项补贴资金可用于智慧物业应用,着力破解老旧小区因资金不足物业管理难的问题,有效推动了小区物业服务水平提升。 3.贯彻落实相关部门的专项行动。2019年至2021年由“政法牵头、公安主抓、镇街实施、部门配合”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三年行动方案在全区开展,我局负责指导安置房、老旧小区改造、新建商品房的智慧安防小区建设,负责指导小区物业企业配合开展智慧安防设施的正常运作和维护。特别是老旧小区,我局将智慧安防建设工作与“老旧小区综合改造提升”有效结合,借势借力,全力配合建设“智慧安防小区”。通过该项行动在小区主要通道、业主活动场所等公共区域安装监控,切实将智慧化功能应用到物业管理中,积极探索平安治理,有效防范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案件,明显减少矛盾纠纷。 4.探索监控设施建设。2021年3月1日高空抛物入刑,但实践中,高空抛物存在一个非常严重的问题就是侵权人查找难,高空抛物摄像头无疑是最直接的证据来源,但物业管理中并无强制要求安装的规定。对此,我局将结合“美好家园”创建工作,建议有条件的商品房小区将高空摄像头的安装纳入整改提升任务清单。同时我局将深入挖掘、广泛宣传,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辐射、带动作用,积极推动其他住宅小区向“美好家园”示范小区看齐,努力提升住宅小区物业管理整体水平。 最后,再次感谢您对我区平安建设的关心和指导,希望您在今后的工作中一如既往给予我们宝贵意见。 单位:区住建局 主要负责人:华建林 经办人:陈思 2022年5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