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关于进一步合理统筹村级土地用途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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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 十六届三次 |
领衔人: | 程建忠 |
附议人: | 章厚坤 |
承办单位: | 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 |
处理情况: | 尊敬的程建忠代表:您好!您提交的《关于进一步合理统筹村级土地用途的建议》已由区人大办、区府办转给我局。首先感谢您一直来对我局工作的支持,现就建议答复如下:村级留用地作为一种新型的征地安置途径,事关征地农民长远生计,对村集体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近年来,区委区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我区村级留用地工作,不断创新和完善村级留用地管理工作,旨在加快落实村级留用地安置。2020年3月,我区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区村级留用地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余政办〔2020〕19号,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实施意见》着重从开发模式、职责分工及保障措施等内容切入,积极构建“易操作、利管理、稳收益、防风险”的留用地管理机制。一、村级留用地开发模式。根据实施意见规定,全区村级留用地开发模式有4种,分别为额度换房产、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和额度货币化回购。额度换房产村(社区)使用村级留用地额度与做地主体置换房产的一种操作模式,原则上为各做地主体已持有的经营性房产;自主开发的项目类型应为商业商务综合楼、标准厂房、长租公寓、农贸市场及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合作开发的项目类型应为商业商务综合楼、标准厂房、农贸市场及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二、余杭区留用地有关情况。在坚持政府主导的原则下,2018年以来,我区已基本形成以额度换房产为主、自主开发、合作开发及额度货币化回购等方式并存的多元安置模式。在全区已落实的留用地额度中,选择额度换房产模式的约占到63%,选择开发建设模式的约占36%。在选择开发建设的50余个项目中,项目类型主要为商业商务综合楼、标准厂房和农贸市场,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项目较少。三、关于提案建议的有关反馈。2023年1月,杭州市下发《杭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完善杭州市区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管理工作的通知》(杭政办函[2023]1号)文件,对全市范围村级留用地开发建设做进一步规范。文件明确提出,要持续推进留用地业态差异发展,优先用于现代服务业、先进制造业等项目,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引导用于托育、养老、保障性租赁住房等项目,补齐公共配套短板。因此,我局将以此次文件下发为契机,充分发挥规划引领作用,结合我区实际情况,科学布置留用地产业业态,推进全业态错位开发,避免同质化竞争,引导镇街、村社将一部分村级留用地用于社区配套用房,完善婴幼儿托幼中心、养老服务、老年食堂等项目。最后,衷心希望您能一如既往地关心和支持这一工作,继续为我们的工作出谋划策。单位:市规划资源局余杭分局 经办人:蒋惠建 2023年5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