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由: | 关于在我区中小学校设立春假、秋假的建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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届次: | 十六届三次 |
领衔人: | 叶飞 |
附议人: | 吕剑峰 |
承办单位: | 区教育局 |
处理情况: |
尊敬的叶飞、吕剑峰代表:您好!您提出的《关于在我区中小学校设立春假、秋假的建议》已收悉,首先感谢您对全区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收到建议后,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认为您的建议对于安排义务教育段学校设置“春假·秋假”具有很好的现实意义和指导意义。现答复如下:一、杭州城区关于春假·秋假的做法。区教育局专题走访调研杭州的各区县中小学春秋假放假安排。其中,上城区、拱墅区、西湖区、滨江区等城区一直在执行春假秋假安排,时长均为两天,春假一般安排在4月底,秋假一般安排在9月底。春假秋假的主要任务目的是学校利用这两天安排学生开展校外实践和校内体育与艺术竞赛、亲子研学等活动,减少对教学安排和教学秩序的影响。二、余杭区关于春假·秋假的做法。近年来,伴随余杭迈向新中心,涌入创业的新杭州人逐年增加,余杭区义务段在校生规模逐年增大,其中初中在校生23295人,小学在校生70501人,其中,随迁子女占比达30%以上,双职工子女达73%以上。考虑到春秋假并非法定假日,绝大多数家长处于工作时间,如学生放假回家,特别是小学低段学生,会出现在家无人照看情况。我局综合考虑各类因素,认为当前余杭实施集中式的“春假·秋假”的时机尚未成熟。(余杭区在2017年全学段探索尝试“春假·秋假”安排,由于短时间亲子活动激增,造成周边各大青少年场馆拥堵,也有部分学生因父母上班只能留守在家,学生家长满意度不高)。因此,基于为家长提供看护服务,为学生搭载学习平台目的,区教育局将“春假、秋假”与研学活动、社会实践等有机结合。会同去文广旅体局等部门整合校外优质教育资源,出台《余杭中小学劳动教育行动方案》,认定挂牌8个校外实践基地、22家研学基地、2家研学营地,实现中小学校劳动基地全覆盖。各学校统一将“春假、秋假”时间统筹分配,全面开展各类研学助教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