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余杭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余杭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余政办〔2023〕1号,下称《实施方案》)。现就《实施方案》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出台背景

(一)文件制定背景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政府主体责任,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治理体系,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农村公路管理养护机制,深入推行“路长制”,提供全区农村公路畅通、安全、有序运行的制度保障,提升农村公路治理能力,奋力打造人民满意交通余杭样板,展现“重要窗口”的“头雁风采”,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城市范例。

(二)政策及依据

(1)《杭州市“四好农村路”路长制实施意见》(杭四好办〔2018〕5号)

(2)《关于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路长制”的指导意见》(杭交强市办〔2021〕5号)

(3)《余杭区“路长制”实施方案》(区委办〔2017〕29号)

(4)《余杭区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实施方案》(余政办〔2021〕32号)

二、总体目标

坚持“政府主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部门协同、社会共治”原则,遵循“有路必养,养必到位”的要求,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奖惩有力”的路长管理制度。通过“路长制”长效管理的有效落实,使“四好农村路”建设成果不断巩固,路容路貌明显改善,治理能力显著提升,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公路出行环境。

三、主要内容

(一)完善组织体系。成立余杭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领导小组,与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合署办公,各镇街设立乡级路长办公室,与乡镇公路管理站合署办公。

(二)明确工作职责。分别明确了县级、乡级路长办公室,县、乡、村级路长(县级总路长;乡级总路长;县级、乡级路长;村级路长;“路长制”督查专员),乡村道专管员工作职责。

(三)加强保障措施。包括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检查、加大投入力度、强化安全管理、公告公示制度和营造良好氛围六个方面。建立各职能部门及群团组织密切配合、协调联动,共同推进“路长制”工作的联动机制。建立“路长制”巡查考核制度,不断完善奖惩机制。加大对农村基础设施、队伍、物资等投入力度。完善农村公路应急管理体系,有效提升农村公路应急管理水平。建立农村公路路长公示牌制度,通过设置公示牌,标明人员信息、路长职责、管护范围、监督电话等内容,广泛接受社会监督,督促各级路长履职尽责。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和媒介,加大对先进典型案例的宣传力度,提高“路长制”工作的社会参与度,营造良好舆论环境和社会氛围。

四、关键词解释

四好农村路:指建设好、管理好、保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要求农村公路建设要因地制宜、以人为本,与优化村镇布局、农村经济发展和广大农民安全便捷出行相适应,要进一步把农村公路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逐步消除制约农村发展的交通瓶颈,为广大农民脱贫致富奔小康提供更好的保障。

路长制:按照“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的原则,在县域内设立总路长,由县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县乡村道设立县道路长、乡道路长、村道路长,分别由县领导、乡镇负责人、村委会负责人担任。实行各级路长对总路长负责、下级路长对上级路长负责的责任分工制度。

五、解读单位及联系人

解读机关:杭州市余杭区交通运输局

解读人:孙其军(余杭区交通运输局党委委员)

联系电话:0571-89392079



分享: